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壮大文化产业的若干意见

大委发〔2016〕22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深入实施文化强市战略,现就进一步壮大我市文化产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抢抓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等有利机遇,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趋势,依托大连丰富的优势文化资源,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文化创意人才为支撑,以文化产业项目为抓手,以文化企业发展为着力点,以文化集聚区建设为载体,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切实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文化产业在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和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积极作用,为加快“两先区”建设、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坚持以人为本,依靠群众,服务群众,满足广大市民多层次多样化多方面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坚持以体制改革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增强文化产业发展活力,提升文化创新能力;坚持内外并举,积极开拓国内国际文化市场,增强大连文化国际影响力。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建成一批具有强大集聚效应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企业,打造一批具有明显比较优势的文化产业集聚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市基本形成主导产业突出、产业布局合理、产业链条完整、产业效益显著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文化产业引领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文化产业发展速度明显高于同期地区经济增长速度,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以上,文化产业成为我市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二、加快重点领域文化产业发展

    (一)创意设计产业。建设文化创意名城,重点加快工业设计、艺术设计、服装设计、建筑设计、装潢设计等行业发展。支持专业设计企业进一步加强设计和服务能力,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搭建创意设计各类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和成果转化平台,为企业成长提供品牌推介、技术创新、信息共享、人才培训、政策和法律咨询等系统服务。贯彻落实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方案,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制造业、建筑业、信息业等重点领域深度融合。进一步打造好大连春季、秋季时装周,“大连杯”国际青年服装设计大赛,大连设计节,“市长杯”大连工业设计大赛和大连设计城等城市品牌。加强创意设计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鼓励发展面向国际市场的创意设计服务外包,推动大连设计力量参与国际竞争。

    (二)影视传媒产业。依托我市影视剧创作生产的良好条件,充分发挥高满堂、郝岩等金牌编剧的示范作用,吸引剧组、传媒机构等影视资源在我市集聚,打造影视投资、创作、摄制、发行及院线管理等多环节的现代影视产业集群。利用大连独有的文化历史资源和城市街区特色,做强做大旅顺清风小镇、庄河辽南风情、鸿缘影视等影视产业基地,提升影视拍摄服务功能和市场化运营水平,建设国内知名的影视拍摄基地。鼓励影视企业引进先进的后期制作技术和设备,组建高水平制作团队,打造影视剧后期制作中心。建立健全有利于媒体发展的体制机制环境,促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坚持以先进技术为支撑、内容建设为根本、体制机制为保障,深化大连报业集团、大连广播电视台改革,打造形态丰富、手段先进、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建立立体多样、融合发展的现代传播体系。大力发展数字出版新业态,支持出版社向多媒体、网络化发展,实现传统出版向数字出版转型。加强数字化音视频的制作与出品,形成互动教育、数字图书、数字报刊、网络出版、手机出版、电子出版、有声阅读等特色产业集聚的数字出版产业链。

    (三)演艺娱乐产业。大力支持京剧院、歌舞团、话剧团、杂技团创新发展,加强对转企改制文艺院团的扶持力度,依托大连艺术领军人才,鼓励文艺院团开展精品剧目创作和专业人才培养。深入挖掘艺术院校演艺资源,引导艺术院校加强演出剧目创作,为演艺学生建立“产学研创”互动发展的创新创业模式,不断丰富演艺市场。鼓励社会演艺团体发展,扩大政府向社会演艺团体购买服务的种类和数量。着力发展多层次演艺娱乐消费市场,鼓励创作、引进优势的演艺剧目和娱乐剧目,支持演艺娱乐产业与休闲旅游等相关产业的联动和衍生发展。进一步提升大连国际会议中心大剧院、人民文化俱乐部、大连体育中心体育馆等剧场的文化聚合力和影响力,鼓励加入剧院联盟和演艺联盟,促进演艺业资源共享。鼓励演出经纪公司等中介代理机构加快发展,完善演艺流通环节,建设区域性演艺网络。

    (四)文化旅游产业。大力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以文化提升旅游内涵,以旅游扩大文化传播和消费。重点打造温泉旅游、海岛旅游、邮轮旅游、滨海露营、历史旅游等具有大连特色的文化旅游项目。强化大连现代都市风情、时尚消费、美食购物的吸引力,大力发展时尚文化旅游。不断发掘大连本地丰富的历史文化和近代历史建筑的潜在价值,提升博物馆、纪念馆等文化场馆的旅游功能,打造文化旅游新亮点。推进文化资源向旅游产品转化,提升旅游产品的文化创意水平,打造大连旅游商品品牌。加大文艺演出与旅游资源整合力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打造高品质、有特色的晚会。积极策划创新旅游节庆活动,培育旅游消费新热点,带动旅游消费。

    (五)广告会展产业。贯彻落实我市关于加快广告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促进我市广告产业向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提升广告策划、创意、制作整体水平。以打造东北亚广告创意设计中心和广告资源交易中心为目标,全面加快建设大连国家广告产业试点园区,培育龙头企业,加快形成发布、展示、推广、反馈等功能高效互动的新兴广告产业集群。实施品牌战略,支持广告企业加强商标、商号的管理和运作,提升品牌运营能力。推动广告传统媒介科技创新,支持利用楼宇视频、数字电视、移动视频等新媒体的广告业态健康有序发展。加快会展业发展,支持覆盖全国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会展活动,重点办好服博会、软交会、海创周等品牌展会。建立健全展会服务体系,提升会展场馆配套服务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逐步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国际惯例的会展服务运作体系,打造东北亚国际商务会展名城。

    (六)动漫游戏产业。发挥大连高新园区国家动漫游戏产业振兴基地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动漫游戏投融资、产业渠道和运营、人才培养、公共技术等平台的服务和集聚功能。鼓励动漫游戏企业深入挖掘优秀文化资源,打造具有中国风格和国际影响力的原创动漫游戏形象和品牌。优化动漫游戏产业结构,大力开拓网络休闲游戏、虚拟技术系统、手机游戏市场,发展APPS(应用服务)经济、严肃游戏等产业新业态,抢占动漫游戏产业高地,打造外向型动漫游戏产业基地,形成创意、制作、营销、播放、版权交易、衍生品开发的完整产业链和盈利模式。引导企业积极开发动漫游戏衍生品,鼓励本市服装、玩具、生活用品等生产企业与动漫游戏企业合作开发动漫游戏衍生产品。发展动漫游戏产业的国际外包业务,扩大动漫游戏产品出口,提升大连动漫游戏产业的国际化水平。

    三、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举措

    (一)培育市场主体,促进文化产业集聚发展

    1.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开展重点文化企业认定,在重点行业领域培育一批骨干文化企业,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给予支持。对市属重点国有文化企业,经市政府批准,2020年底前可享受免缴国有资本收益。支持有实力的骨干文化企业打破区域限制和行业壁垒,以资本为纽带实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壮大实力规模。

    2.扶持成长型小微文化企业。实施“成长型小微文化企业扶持计划”,重点培育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小微文化企业。充分利用我市中小企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创业扶持基金等,加大对小微文化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小微文化企业在全市搭建的示范性、综合性创业孵化平台创业创新。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建设创新创业平台,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大连市加强创业孵化平台建设进一步促进创业型人才在连创业办法》相关扶持政策。

    3.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建设。进一步推动我市现有的4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7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提升发展。鼓励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根据区域优势资源,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建设文化产业集聚区。充分发挥高新园区作为辽宁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国家级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载体作用,进一步增强文化科技创新的示范和辐射效应,重点发展动漫游戏、创意设计、影视制作等优势产业,支持开展AR/VR等先进技术攻关,将高新园区打造成为文化创意产业集中区。依托金普新区作为国家级新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区、辽宁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先导地位,以构建“文化+”产业格局为目标,重点发展文化旅游、创意设计等产业,打造文化产业发展的旗帜区。支持旅顺太阳沟文化产业园、广告创意产业园同泰园区和生态科技创新城园区等加快建设。推动文化产业园区加强公共技术、资源信息、投融资、交易展示、人才培养、交流合作、管理咨询等服务平台建设。实行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认定,对入驻被认定的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文化企业房租给予部分补贴,对用于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贷款给予贴息支持。

    (二)加强市场营销拓展,积极培育文化消费

    1.加大宣传推介和招商引资力度。定期编制《大连市文化产业项目投融资指南》,利用文化产业洽谈会、推介会、博览会等活动,加大宣传推介力度,促进本地文化产业项目推广应用。在不违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鼓励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优先采购、使用本市文化产品与服务。定期组织文化产业招商和投资贸易推介活动,积极引进国际国内知名文化企业。鼓励文化企业参加有助于拓展市场和文化“走出去”的国内外各类文化产业展会,对国际国内有影响力的展会,经认定后给予参展补贴。

    2.鼓励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对图书、印刷品、设计图纸、音像制品等文化产品出口,实行增值税出口退税。对设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等文化服务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对会议展览、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播映、体育、教育、广告等文化服务出口,实行增值税免税。减少对文化出口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手续,缩短时限。对列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名录和重点文化产业项目,且上一年度实际出口收入结汇额超过50万美元的给予奖励。

    3.支持举办各类文化品牌活动。鼓励文化企业、行业协会等举办有利于促进文化企业交流、扩大我市文化产业影响力和辐射力的重大文化品牌活动,对承办的国际性、全国性文化会展、大型文化品牌活动,将根据规模和影响力给予资助扶持。

    4.加强文化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培育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的文化企业和文化产品与服务,给予奖励。鼓励创建市级文化名牌,着力打造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知名文化品牌,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社会环境。鼓励文化企业将自主创新形成的成果及时申请著作版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相关权利。对属于本市文化产业发展重点支持领域的权利登记和专利给予补贴。

    5.培育和引导文化消费。开展各种形式的市民文学艺术公益讲座培训,提升市民文化艺术修养和艺术鉴赏力,引导市民转变文化消费观念。鼓励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整合剧场、影院、书店、音乐厅、咖啡厅等资源,打造特色文化街区,构建文化消费圈。引导文化企业投资兴建更多社会群众需求的文化消费场所。定向发放文化惠民消费卡,通过政府采购、补贴等方式向市民提供一定场次的低票价观影和演出,满足市民多方面的文化需求。

    (三)加大财税金融土地支持力度,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环境

    1.设立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统筹财政资金,通过我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吸引国有企业、投资机构和其他社会资本投资,建立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实行市场化、专业化运作。

    2.加大财政投入。市财政每年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采取贷款贴息、项目补贴、保费补贴和奖励等方式对重点文化产业项目、企业、园区予以扶持。

    3.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4〕1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发〔2014〕84号)和《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5号)精神,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文化企业和动漫文化企业,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减免;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贯彻落实《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服务业优先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大委发〔2015〕13号),对新入驻楼宇的鼓励类服务业企业和创业创新主体,实施标准房租“免二减三”政策。

    4.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研究制定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工作措施,建立文化金融服务工作机制,促进银企对接。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符合文化产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文化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成立大连市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完善各类无形资产二级交易市场。探索建立财政支持与银保合作的风险共担机制和补偿机制,建立文化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探索组建文化产业投资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通过资本市场挂牌、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发行各类债券,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实现做优做强。对成功上市的文化企业按照《大连市企业上市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大财企〔2010〕688号)享受相关补贴政策。鼓励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投资文化产业。

    5.保障文化建设用地。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文化产业项目,优先保证用地。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存量房产、原有土地兴办文化产业项目,在符合城乡规划前提下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划拨土地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鼓励采取租赁、弹性年期等多种方式供应文化用地,减少文化企业一次性投入成本压力。利用存量房地资源转型兴办文化产业,对不涉及重新开发建设、有利于产业升级和城市功能优化,同时又符合消防、环保、交通等规范要求的,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经批准允许在原用地范围内新建部分配套设施。对于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经批准允许可适当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四)完善文化人才政策,加快人才集聚

    1.加强文化创意人才培养力度。鼓励高等院校加快建设与文化产业相关的重点专业和学科,探索创新教育模式,全面发展学生文化创意的学习能力、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实施“文化产业创业创意人才扶持计划”,全面加强对文化企业创意和经营管理能力的培养,促进创意成果转化和创业团队孵化。支持高等院校与研究机构和文化企业联合建设文化产业人才培训基地。定期认定市级文化人才培养基地,给予扶持。鼓励和扶持文化创意类高校教师与专家通过带技术、带专利、带项目、带团队等形式在连创业,符合条件的创业团队给予一定的创业资助。

    2.引进高层次文化人才来连创新创业。贯彻落实我市“5+22”人才创新政策,将文化创意人才纳入我市高层次人才支持体系。充分利用海内外各类文化人才交流会、洽谈会等载体,扎实有效开展高层次文化产业人才引进活动。对引进的各类文化人才符合有关条件的,享受我市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

    3.建立文化人才流动机制。定期举办文化人才专场招聘会,建立“互联网+”的实时信息发布、交流平台,发布人才信息,建立文化企业与文化人才对接、互动的长效机制。支持院校专业人员兼职从事文化创意成果转化活动。允许和鼓励拥有特殊才艺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人才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入股,参与收益分配。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文化产业发展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发展壮大文化产业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明晰发展任务,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在全市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合力。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定期组织督促检查和综合考评。加强文化产业智库建设,成立文化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对全市文化产业布局和项目建设等提出论证意见,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咨询。

    (二)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深化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在已削减审批项目的基础上,再取消、下放一批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降低准入门槛,进一步明确文化领域行政权力清单。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加快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步伐,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培育合格市场主体。建立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实现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健全文化市场监管体系。

    (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解读我市文化产业相关政策,弘扬我市文化企业创业创新精神,宣传文化企业成功典型,吸引更多国内外人才、资源向文化产业领域集聚,为壮大文化产业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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