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苏州智慧罗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等专利代理机构的执业许可证的公告(第353号)
作者:
国家知识产权局
【
转载
】
根据《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规定,依当事人申请,在其已经妥善处理各种尚未办结的事项后,同意注销以下专利代理机构的执业许可证。
一、苏州智慧罗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天津津专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昆明乾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四、上海襄荣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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