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受理维修基金相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公积金中心将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简称维修基金)管理职责移交市住房建设事务中心。为保证移交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公积金中心需要对维修基金相关业务进行封账处理并核对数据信息,即日起不再受理维修基金相关业务。
特此通知,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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