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收缴企业住房货币补贴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企业新职工住房货币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大政办发[2020]13号)要求,从2020年4月1日起,我中心停止收缴我市企业的住房货币补贴。
望周知。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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