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届全省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有关工作的通知
省内各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0〕2号)和《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2020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2号)精神,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依托“辽宁省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平台”(以下简称“就业平台”)开发了网上签约功能,现就做好网上签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签约有关事宜
1.网上签约认定。就业平台网上签约采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确认、学校审核方式完成。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经协商同意签约后,分别在平台上传《辽宁省高校毕业生签约确认书》(样式见附件1、2),学校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络版》(样式见附件3),即认定签约完成。网上签约一经认定,则无法修改,如要更改,需按照学校的违约规定进行,并上传相关材料。
2.网络协议的效力。《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络版》与纸质版就业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作为就业协议鉴证、就业手续办理、就业状况统计、学生到企业报到的重要依据,学校、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自行下载使用。完成网上签约的毕业生,学校在办理初次派遣手续时,无需向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提供纸质版就业协议书。
二、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指导。各高校要积极引导尚未签约的毕业生采用网上签约的方式与用人单位签约。要准确把握网上签约的操作流程及要求,正确指导用人单位和毕业生进行网上签约。具体流程请到就业平台院校端通知公告栏中下载(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操作说明可在登录界面中下载)。
2.做好信息审核。各高校要落实责任,严格审核拟录用本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资质和所提交的确认书,坚决杜绝违法招聘,维护学生正当就业权益。同时,也要做好学生所填信息和确认书的审核,确保学生信息真实准确、诚信就业。
3.引导企业登录注册。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服务部门要积极鼓励本市企业到就业平台进行注册,开展网络招聘、网上签约等相关工作,做好全省网上签约工作的宣传推广。
三、登陆地址及联系方式
1.就业平台登录地址
企业端:http://bys.lnrc.com.cn/qiye/qiyelogin.do
学生端:http://bys.lnrc.com.cn/xuesheng/stulogin.do
2.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 姚震、郝宝强
联系电话:024-26901960,26901918
技术支持:沈海涛,15840501721
附件:
附件1
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签约确认书(学生版)
毕业院校: 学号: 毕业年月:
毕业生情况 | 姓 名 | 专 业 | 政治面貌 | ||||||
性 别 | 学 历 | 身份证号 | |||||||
联系方式 | / | 生源地 | |||||||
对用人单位约定
| |||||||||
用人单位情况 |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单位性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所属行业 | 应聘岗位 | ||||||||
通讯地址 | 邮 编 | ||||||||
毕 业 生 承 诺 | 为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正当合法权益,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在就业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相关规定,诚信就业; 二、在应聘过程中向用人单位提供的简历、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协议书及其他材料和各类证书都真实有效; 三、已认真听取了用人单位关于单位性质、就业岗位、福利待遇、企业要求等招聘情况的介绍,对用人单位已经做了全面了解,经过慎重考虑,我同意到该单位就业; 四、在网上签约时填报的各类信息均与用人单位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已征得对方的同意。 五、已明确并同意网上签约时所提示的各项注意事项及要求,并与用人单位沟通,双方认可网上签约成功后所生成的电子协议书为最终有效协议。 六、如协议变动或变更,会事先征得用人单位和学校两方同意,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七、按照学校规定及时办理离校手续;按时到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八、此签约确认书作为生成电子协议书的有效证明,其约定内容是电子协议书中的一部分。
签 名: 年 月 日 |
注:如有其他承诺可在空白处填写,本确认书需本人签字并拍照上传到网上签约平台中。
******留存
附件2
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签约确认书(用人单位版)
用人单位情况 |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单位性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所属行业 | 招聘岗位 | ||||||||
通讯地址 | 邮 编 | ||||||||
派遣信息 | 单位名称 | 单位所在地 | |||||||
档案接收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
详细地址 | 联系电话 | ||||||||
户 口 | 接收单位 | ||||||||
对 毕 业 生 约 定 | |||||||||
毕业生情况 | 姓 名 | 毕业院校 | 学 号 | ||||||
毕业年月 | 专 业 | 政治面貌 | |||||||
性 别 | 学 历 | 生源地 | |||||||
用 人 单 位 承 诺 | 为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正当合法权益,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已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录用该毕业生到我单位工作。 二、在签约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 三、在网上签约所填报的各类信息均已如实告知该毕业生,并征得对方同意。 四、明确并同意网上签约时所提示的各项注意事项及要求,认可网上签约成功后所生成的电子协议书为最终有效协议。 五、如协议变动或变更,会事先征得学生和学校两方同意,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六、此签约确认书作为生成电子协议书的有效证明,其约定内容是电子协议书中的一部分。
签 章: 年 月 日 |
注:如有其他承诺可在空白处填写,本确认书需企业盖章并拍照上传到网上签约平台中。
******留存
附件3
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络版( 届)
(样表)
毕业院校: 学号: 网上审核日期:
毕业生情况 | 姓 名 | 专 业 | 政治面貌 | |||||||
性 别 | 学 历 | 身份证号 | ||||||||
联系方式 | / | 生源地 | ||||||||
应聘意见: 我同意到该单位工作 毕业生签名: 年 月 日 | ||||||||||
用人单位情况 |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单位性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所属行业 | 工作岗位 | |||||||||
通讯地址 | 邮 编 | |||||||||
派遣信息 | 单位名称 | 单位所在地 | ||||||||
档案接收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
详细地址 | 联系电话 | |||||||||
户口 | 接收单位 | |||||||||
用人单位意见 |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 |||||||||
同意接收该毕业生 签 章 年 月 日 |
签 章 年 月 日 | |||||||||
院(系)意见 | 校(院)就业部门意见 | |||||||||
签 章 年 月 日 |
签 章 年 月 日 | |||||||||
经用人单位(甲方)、毕业生(乙方)、学校(丙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约定: 1.甲乙双方是按照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及相关规定,遵守诚实守信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此协议。 2.本协议依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制定,是甲乙双方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的重要依据。 3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另行约定,并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附后。 4.甲乙双方有一方要变动协议,需征得另外两方同意,由违约方承担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 |
本协议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留存一份
******留存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教育厅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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