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大连水产药业有限公司恢复生产的通告
2020年5月10日至13日,我局组织检查组对该企业进行了GMP符合性检查,经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定,该企业口服溶液剂[维生素AD滴剂(每粒含维生素A2000单位与维生素D700单位、每粒含维生素A1500单位与维生素D500单位)、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经研究,决定同意大连水产药业有限公司口服溶液剂[维生素AD滴剂(每粒含维生素A2000单位与维生素D700单位、每粒含维生素A1500单位与维生素D500单位)、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恢复生产。
特此通告。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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