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创新发展智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家学者智力优势和咨政建言作用,经省科技厅党组研究决定,特制定《辽宁科技创新发展智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辽宁科技创新发展智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为充分发挥专家学者智力优势和咨政建言作用,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65号)精神和《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辽宁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16〕42号)关于建设科技创新智库的要求,经省科技厅党组研究决定,设立辽宁科技创新发展智库。现就辽宁科技创新发展智库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部署安排,以服务党委政府决策为宗旨,以政策研究咨询为主攻方向,科学把握智库建设基本规律,努力培养一批具有完备知识储备、理论储备和思想储备的智库专家,建成一批为党政机关决策提供多中选优解决方案的智慧之库。
二、组织架构
辽宁科技创新发展智库由咨询专家和研究基地组成。其中咨询专家不多于100人,研究基地不多于20个。
咨询专家主要从具有丰富学术研究专长和管理实践经验,从事科技、经济、金融、民生等领域研究的专家学者中遴选。通过专家学者自荐、省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议、企事业单位推荐等方式形成候选人,经省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选,并征求省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后,报省科技厅党组审定。咨询专家按照专业擅长和工作领域,分别编入相应的专家组。
研究基地主要从科技创新战略研究成果积累丰硕、有代表性咨询专家和相对固定的研究团队支撑的企事业单位或其所属单位(机构)中遴选。研究基地按照研究方向进行分类,分为综合类和专业类。“综合类”重点围绕科技创新战略与规划、政策与管理、创新人才、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综合性战略与政策研究,为党委政府在制定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专业类”重点围绕辽宁省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在产业创新政策、技术预测等方面开展研究,提供咨询服务。
三、工作方式
(一)实行揭榜挂帅式课题研究。省科技厅运用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设立智库研究专项,每年支持20项左右课题研究。课题要求由省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或智库专家提出,经专家论证,形成科技创新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问题清单,而后面向智库咨询专家或研究基地分批发布,通过揭榜挂帅方式确定课题承担者。
(二)支持研究基地形成研究特色。通过后奖补方式,支持研究基地用于自设课题、合作交流、成果发布、团队培养方面,促进研究基地实现研究方向凝练、研究队伍提升、研究能力加强、研究特色鲜明。
(三)强化智库内部交流合作。通过组织专家省内外调研、举办研讨会、定期听取意见、吸引专家参与政策制定、编印成果要报、通报研究信息等形式,推动智库整体水平提高,活跃度增强,产出效果提升。
(四)突出做好智库研究成果转化利用。通过建立智库成果报告制度,畅通并规范成果应用转化渠道,健全研究成果报送反馈制度,促使研究成果及时转化为党委和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决策参考。
四、管理服务
(一)聘期管理。智库咨询专家实行聘任制,3年为一届。根据科技创新发展需要,以及相关专家提供咨询服务情况,每3年对智库咨询专家聘任一次,原有专家可连续聘任。
(二)绩效评价。智库研究基地实行总量控制、优胜劣汰、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每2年对基地开展绩效评价,重点评价基地的建设管理情况、咨询研究和活动开展情况、成果质量和转化应用情况、委托任务完成等情况。绩效评价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的摘牌。
(三)诚信要求。对智库咨询专家和研究基地实行科研承诺制度,严格落实科研诚信主体责任。加强科研作风、学风建设,严肃查处科研失信行为,实行科研诚信“一票否决”制度。
(四)专班联络。根据科技创新工作需要,成立智库秘书处,联系和指导各研究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各研究基地的智力支持作用,为咨询专家有效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五)统筹兼顾。按照科技创新发展的领域,提升智库咨询专家的代表性和覆盖面,引导专家持续深入研究相关领域问题,高质量地提供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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