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科发〔2020〕29号 关于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 辽宁省科技厅 【 转载 】

各市及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精神,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举措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14号)有关要求,现就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任务 

  科研助理是科研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科研助理岗位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岗位。近年来承担国家、省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或创新平台的辽宁省域内企事业单位是开发科研助理岗位的实施主体,原则上每个项目或创新平台均要根据科研任务实际需求,设置短期阶段性或长期的科研助理岗位。全年力争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4000人以上。 

  二、岗位设置原则 

  1.20182020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每个项目设置不少于3个科研助理岗位。 

  2.2019、2020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每个项目设置不少于3个科研助理岗位。 

  3.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每个项目设置不少于2个科研助理岗位。 

  4.2019、2020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每个项目设置不少于2个科研助理岗位。 

  5.国家基金委辽宁省政府联合基金在研项目,每个项目设置不少于2个科研助理岗位。 

  6.2019、2020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原则上每个项目设置不少于2个科研助理岗位。 

  7.辽宁省新型研发机构,每家单位设置不少于2个科研助理岗位。 

  8.2019、2020年度兴辽英才计划团队项目,每个项目设置不少于2个科研助理岗位。 

  9.省科技厅批建运行的省级科技创新平台,每个平台设置不少于1个科研助理岗位。 

  10.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大学科技园、孵化器等,每家单位设置不少于1个科研助理岗位。 

  11.2019、2020年度省级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获补助的规上企业每家设置不少于1个科研助理岗位。 

  12.依托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创新平台,沈阳市、大连市设置不少于500个科研助理岗位,其他市及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设置不少20个科研助理岗位。 

  三、资金保障政策 

  项目或平台承担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按规定从科研项目经费等渠道开支科研助理的相关经费。在科研项目经费中,劳务费科目及结余资金均可按照有关规定用于科研助理的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等支出。对于新立项项目,应结合科研助理的聘用情况认真测算经费需求,据实列支。在研项目如需调整预算,可由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调整。同时,鼓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现有经费渠道,配套专门资金为科研助理岗位提供长期稳定支持。 

  四、有关要求 

  1.设置科研助理岗位是助力我省科技创新转型升级的重要机遇,对科研和就业具有双赢的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和义务,及时保质保量开发足额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2.项目或平台承担单位均需按照岗位设置原则,结合科研任务实际,合理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细化经费标准,并自行组织好招聘、面试等相关工作,采取包括签订服务协议等多种方式进行聘任。同时,将每月工作进展情况和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清单报初审推荐单位。 

  3.各初审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指导督促本地区、本系统单位认真落实相关要求,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及工作成效。 

  4.各初审推荐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并指定专项联络人负责此项工作(附件1),建立台账管理制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于每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附件2、3)按项目或平台类别及所属领域报省科技厅各相关处室 

  5.省科技厅各相关处室是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督导落实的责任部门,负责指导归口领域落实工作,研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形成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和就业清单。 

  6.请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重视,省科技厅将严肃严格地把各单位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项目验收和平台运行评估并增加权重,同时作为年度申报、推荐科技计划项目和平台的依据。 

  五、联系方式 

  规划与平台处                 苑   23983733 

  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处       旭   23983430  

  信息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处     严欣欣   23983468 

  生物医药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处   峰   23983402 

  农村科技处                 石新辉   23983401 

  社会发展科技处             袁贞伟   23983676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处       西少辉   23983691 

  成果转化与奖励处             鹏   23983231 

  科技企业服务处               利   23983422 

  科技人才与自然科学基金处     丹   23983421 

 

  附件:1.××(单位)开发科研助理岗位专项工作联络表 

        2.××(单位)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落实计划及进展情况报告 

        3.××(单位)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汇总表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2072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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