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加快培育优质工业市场主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大连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为主线,着力构建优质工业市场主体培育体系,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激发工业市场主体活力,为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大连挺进“万亿GDP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建立300家“小升规”企业培育库,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总数达到70家,培育推荐5户优质企业申报单项冠军。
2024年,建立350家“小升规”企业培育库,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总数达到90家,培育推荐5户优质企业申报单项冠军。
2025年,建立400家“小升规”企业培育库,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总数达到100家,培育单项冠军企业总数达15户以上。
至2035年,建立600家“小升规”企业培育库,力争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总数达到200家,培育单项冠军企业总数达25户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积极引导企业升规入统
1.建立“小升规”企业培育库。甄选优质企业入库培育,定期更新完善,实施动态监测,强化政策指导,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
2.实施“小升规”企业奖励。对首次纳入“小升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推动企业升规入统,对首次纳入“小升规”且连续三年均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第三年再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二)加快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1.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推动技术、人才、数据等要素资源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集聚,支持企业成长为专注于细分市场、聚焦主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能够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的“专精特新”企业。
2.以培育库中的企业为主要对象,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积极争取国家财政奖补资金,支持我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3.制定鼓励扶持政策,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60万元和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一年度银行贷款给予一定比例贴息支持(实际执行以具体实施细则为准)。充分利用“北京证券交易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的功能属性和新三板市场带来的融资机会,推动我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市融资。
(三)加快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
1.实施冠军企业培育行动。开展单项冠军企业培育遴选工作,组织培育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优质企业申报单项冠军,鼓励企业成长为在国内外具有较强话语权、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的知名企业。
2.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力度。落实单项冠军奖励政策,对被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冠军产品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引导单项冠军企业向产业高端化、智能化、数字化迈进。
(四)全力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1.推动产业基础提升。聚焦“卡脖子”问题,广泛征集技术需求,梳理核心技术难点,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开展联合攻关。推动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工业基础软件、产业技术基础等领域研发创新,补齐产业链短板。积极争取承接一批国家级、省级重点产业基础项目。
2.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推动企业创新发展,支持头部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创建大连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支持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研发机构,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提升产品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在重点领域培育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和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支持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组建技术创新中心。
3.推进产业链间协同发展。强化工业与农业协同发展,用工业产业链思维和全流程管理,促进农产品加工的精深化。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促进企业从以加工组装为主向“制造+服务”转型,从单纯出售产品向出售“产品+服务”转变。
4.加强产业链龙头企业培育。支持大企业做强做优,培育一批在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品牌影响力、市场占有率方面具有显著优势的龙头企业,增强全产业链整合能力,提高在产业链价值链中的话语权。鼓励产业链龙头企业参与重大科技专项和工程,在补齐产业链条、弥补关键领域短板中发挥作用。支持龙头企业建立同准备份、降准备份台账,形成多元化、可替代的产业链供应链配套体系,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同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各地区及相关部门,协同推进优质工业市场主体梯度培育工作。各区市县(先导区)相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好工业市场主体的培优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培优企业发展。充分发挥智造强市专项资金作用,支持一批智能改造、科技创新、两化融合和品牌创建等工业项目投资建设;充分利用金融帮扶政策,引导金融机构精准支持优质企业融资合作和上市培育;充分利用人才政策,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专业化技能培训和人才引进,为企业培优提供强有力支撑。
(三)坚持精准服务。发挥解决企业诉求工作专班、规上工业企业工作秘书、服务民营企业专员联系制度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入企服务专项行动作用,畅通信息渠道,掌握企业诉求,指导用好惠企政策,综合运用政策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现实问题;依托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行业组织,加强产需对接,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
(四)做好典型宣传。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推广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等优质工业市场主体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提升企业影响力和知名度,形成示范效应,进一步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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