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方政策 >>大连(辽宁) >>企业经营 >> 大连中山区推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
地方政策
详细内容

大连中山区推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

作者:大连市中山区政府【转载】

今日政策正文配图.jpg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 东北振兴座谈会上以及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 辽宁省《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营造好发展环 境,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结合中山区实际,制定推进措施如下:

一、培育壮大民营企业主体

推动中小企业梯队发展。积极推进“个转企” “小升规” “规升巨”。设立“个转企”绿色通道,协助达到标准的个体工

商户转型升级企业,做好申报材料办理手续。建立“小升规”企 业培育库,将有望达产升规企业列为重点培育对象。积极帮助企业争取上三级转型升级政策资金,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升级步伐。(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

招新引优壮大民营经济规模。加大对行业领军企业、知名企业的招引力度,以总部经济为龙头,着力引进现代金融、航运 物流、高端商贸、科技信息、专业服务、文化创意、旅游休闲、 数字创意等产业为重点的高端服务业。对新引进企业,依据《中山区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视企业对区域经济发展贡献情况, 给予不高于500万元的奖励。对经营范围符合《大连市服务业产 业指导目录(鼓励类)》的企业,依据《中山区鼓励楼宇经济发 展政策措施》,视企业对区级财力贡献情况,给予不高于100万元的补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局)

二、提升企业发展能力

鼓励民营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依据《中山区招商 引资奖励暂行办法》,企业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含科创板 首发上市),“新三板”挂牌,通过并购、借壳方式上市,以及 在境外主板上市,在获得市级补贴基础上,中山区给予不高于 1:1比例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鼓励民营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引导民营企 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运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VRAR等手 段创新品种品类。鼓励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标准、加强质量管理、 完善质量服务。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完善品牌价值发现机制, 增强产品竞争力。支持企业申报各级质量奖项,产品新获得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的民营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符合上三级“三品”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的企业,积 极协助企业开展申报。(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

鼓励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认真贯彻《大连市支持科技创新 若干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区级政策体系。依据《中山区鼓励科 技创新发展政策措施》,对企业新获批创新平台、孵化器和众创 空间、技术转移机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精特新”认定、 科学技术奖励,以及开展技术合同登记备案、促进军民融合发展、 举办或参加展会展览等,给予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区科工信


局)

三、创新服务企业理念

深化重点企业项目联包制度。对发展潜力大、社会贡献突 出的民营企业,重点产业及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的重大项目, 建立区级领导联包工作机制,实行点对点服务,及时解决企业发 展或项目推进过程中涉及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责任单位: 区发改局、区科工信局)

畅通中小企业需求反馈渠道。落实“呼叫服务卡”制度, 向服务对象发放提供包含直接联系人、联系方式的呼叫服务卡。 有呼必有应,无呼不烦扰。对企业合理需求“呼叫”,提供定位 服务,精准“应答”,帮助企业快速沟通、协调、并予以反馈, 建立服务工作台账,形成“一企一卡一册”服务企业闭环体系。

(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

强化资源整合对接。发挥政府部门桥梁和纽带作用,搭建 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优质企业间的交流平台,助推科技、资本 和产业、项目相融合,促进银企对接、校企对接、项目对接、成 果转化对接,不断挖掘有融资需求的企业、遴选潜在优质投资项 目、畅通产融合作渠道,促进供需合作和项目落地,形成良性互 动常态,助推实体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区发 改局、区科工信局、区商务局等相关部门)

四、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 单制度,在区级职责权限范围内,在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 引资等方面,保障民营经济市场主体享受同等待遇。依法保护企 业自主经营权,严厉打击破坏企业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的各类犯罪, 严肃查处各类损害企业家利益的行为。规范各类检查执法行为。 建立跨部门、跨领域“双随机”联合检查机制,除安全生产、群 众举报等必要检查外,对民营企业实现“无事不扰”,“一次检查、 全面体检”,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 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执法部门和执法机构)

打造优化营商环境升级版。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 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重点领 域和高频事项实现“一网、一门、一次”。推行“十办一化”服 务举措,实现标准化营商环境“中山模式”。(责任单位:区营商 局、各相关部门)

五、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强对民营经济代表的表扬和宣传。 对有突出贡献的,积极推荐作为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青年 五四奖章等人选;对思想政治觉悟高、社会信誉好、参政议政能 力和意愿强、能够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的,积极推荐担任各级党代 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在工商联、青联、妇联等群团组织兼 任相关职务。(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营造企业人才成长良好环境。全面落实大连市高层次人 才创新支持计划,发挥中山区人才公寓作用,聚焦产业发展需求、 平台建设需求,精准引进包括优秀民营企业家、技术人才在内的 各类急需紧缺人才。深入实施人才服务保障工程,抓实用好“鸿 雁联盟”人才咨询服务机制,为各类人才提供优质服务。(责任 单位: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电话直呼

    • 13889487069
    • 客服 :
    • 客服 :
  • 关注公众平台获取政策更便捷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