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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自然资源局通告大连民正工艺品有限公司搬迁改造地块项目位于沙河口区石门街南侧、新桥街东侧。依据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辽02执恢67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辽02执恢678号)及《不动产权证书》(辽[2020]大连市内四区不动产权第00901018号),现声明原大连市规划局核发给大连汇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大连民正工艺品有限公司搬迁改造地块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10204200900059号)、《建筑方案审查意见书》(方审字[2011]第31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10204201100044号),建设单位主体变更为大连兆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