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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辽宁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关于申报2020年度辽宁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发布日期]2020-07-03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0年度辽宁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市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20年度辽宁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要求,本年度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启动。请符合申报条件企业对照《通知》明确的申报类别和支持范围,精心组织材料按时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7月19日24时前。 特此通知。 电话:83686326(市商务局),82758633(市文产办) 申报网址:http://whxm.nen.com.cn:7070/index.jsp 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寸件 辽宣〔2020〕8号 关于申报2020年度文化产业 各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省属重点文化 企业:., , 为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推动全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辽委 办发〔2019〕38号),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支持和引导作 用.现将2020年度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 “专项资金")申报事宜通如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范围 专项资金集中支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突出的文化产业 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园区(基地).重点 向规上文化企业和重点规下文化企业(现有接近规上文化企 业标准、超过规上文化企业标准但未入统、近三年退出统计 调查单位库但有望重返规上、新建并有望达产升级为规上的 文化企业)倾斜。根据支持对象的特点,分为奖励资金、补 助资金和贴息资金三个类别。 (一) 奖励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支持对象给予奖励,用 于文化产业项目发展、企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 其他与文化产业相关的工作和活动经费支出。 支持范围包括:1.传统产业中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创意设 计部分,从主业中剥离出来独立发展、业绩良好的文化企业。 2. 2019年新进入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统计范围.对经济社会发 展贡献突出.且能正常报送统计报表的文化企业。3. 2()19年 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 50亿元.且较上一年主营业务收入及利润增速较大、社会效 益良好、对文化产业贡献大的文化企业。4.首次被认定为全 国“文化企业30强”及提各企业。5.首次被认定为国家文 化出口重•点企业及项目。6. 2019年在国内主板、中小板、 创业板、科创板上市和新三板成功挂牌的文化企业。 7. 2019年通过辅导验收的拟上市文化企业。8. 2019年在 境外上市的文化企业以及上市企业开展再融资活动的。 9. 2019年文化产业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具有良好社会效 益和经济效益的在辽及引进中国50()强企业来辽投资的文化
企业。10.新获评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基地。 (二) 补助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文化产业项目所需资金 予以补助.优先对项目已经实施并取得一定成效.预期可取 得良好绩效的项目给予补助。 支持范围包括:1.省委省政府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布局确定的.对全省文化产业发展具有拉动作用的重点项 目。2.创意设计、新兴媒体、数字出版、网络视听、网红 经济等新兴产业及广播影视、出版发行、演艺娱乐、工艺美 术、印刷包装、文化旅游、文化制造等传统产业中社会效益 和经济效益显著.特色突出的项目。3.依托地域特色文化 资源.培育形成具有集聚效应和较强影响力、较大发展潜力 的地区特色产业项目。4.符合条件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 担保文化产业项目产生损失的。5.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参 加相关业务保险的。6.能有效吸引文化企业聚集发展的园 区(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7.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出 版发行、广播电视、文化旅游、休闲娱乐、演艺等行业中遇 到暂时困难、且.具有发展前景的项目。 (三) 贴息资金。对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重点文化产业 项目,符合条件的,给予贴息补助,用于支付企业按规定项 目申请银行贷款发生的利息支出。 二、申报主体 (一)申报主体应为2019年12月31日前,在辽宁省行 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文化企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及国家 级、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等。 (二) 申报主体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核算财务管理制度,会计 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二是守法经营、资产及经营状况良 好.且具有一定规模实力,成长性好;三是申报主体行业代 码需符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同时按要求填 报辽宁省文化产业大数据平台(http: //whdsj. non. com. cn// login, jsp) o (三) 已获得中央、省财政其他专项和2()19年省文化产 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再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 2020年度奖励资金、补助资金和贴息资金的申报实行 网络申报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各市委宣传部、市财政 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业)应组织各申报主体通过网上登录 平台''辽宁文化产业发展项目库"(http:! /whxm. non. coni, cn: 7070/).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附件.具体包括: (一)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奖励资金补 助资金贷款贴息)(附件2)。 (二)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4)。 (三)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及 税务评级、经审计的2()19年企业财务报告(含审计意见及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材料。 (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www. gsxt. gov. cn ) 中,项目单位“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信息"三项内容记录的 网页截图。 (五) 项目建设实景照片等证明材料。 (六) 除上述材料外,申报主体根据申报类别,还需分 别上传以下要件: 1. 申请奖励资金的.需提供被奖励主体'相关情况.项 目发展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情况。 2. 申请补助资金的.需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除 财政投入以外其他资金投入情况的说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告中需说明项目已有的执行进度和资金投入情况.企业对于 税收的贡献以及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项目自筹资金 来源证明可以为下列一种或多种:一是企业为建设本项目已 投入自有资金凭证.包括新增设备购买(租赁)发票、项目 合同及收据等;二是银行出具的企业账户余额凭证;三是企 业为建设本项目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署的借款合同、承 诺书。 3. 申请贷款贴息的.需提供银行贷款合同、贷款承诺 书、利用贷款重点项目说明、已支付贷款利息凭证、相关项 目发票等复印件,并单独列明贷款利率和年度利息支付情
况。通过贷款实施的项目必须是文化产业项目.申报单位所 提供的贷款合同上必须明确贷款用途。 (七) 申报地区特色产业项目的(此项无需网上申报). 需市委宣传部和当地财政局联合提供纸质申请报告,说明地 区特色产业项目的资源优势、申报理由、发展现状(包括企 业、项目、园区、品牌以及集聚情况、项目实景照片、获奖 情况等)、发展前景、发展规划、现有的扶持政策、拟申请 资金额度及资金使用办法等.同时,填报《文化产业发展专 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地区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和《文化产 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请表》(附件3、4)。 (八) 其他与申报相关的材料等。 四、申报程序 (一)省直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有主管部门的,由主 管部门进行审核汇总.提出资金申请报告、填写《文化产业 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报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 省直其他申报主体,直接报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 (二〉各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申报工 作。对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由各市委宣传部、市 财政局汇总.并联合提出资金申请报告(如申报地区特色产 业项目也需一并在申请报告中体现).填写《文化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经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 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 五、相关要求 (一) 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切实把申 报工作的目的意义、标准要求宣传到文化产业重点行业、重 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园区(基地).鼓励符合条件的申 报主体积极申报。. (二) 各申报主体按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于7 V,— 月,19 土2丄时前完成网上申报。各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和 省直相关单位.于7月31日24时前完成网上初审及申报 工作。 -(三)各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和省直相关单位,要 按照奖励资金、补助资金和贷款贴息三个类别・分别汇总 填写《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 — 1、2、3).表内申报主体以重要性为序,由前至后依次排 列。申报地区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填写《文化产业发展专 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地区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和《文化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请表》(附件3、4)。资金申 请报告('包括地区特色产业项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 金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电子版 刻光盘)等材料•请于8月3日前• EMS邮寄至省委宣传 部和省财政厅。 (四)待省级复审通过后,各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和 省直相关单位.按通知要求统一准备申报主体(企业)《文 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奖励资金补助资金贷 款贴息)》及相关附件(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必须与网 上申报内容一致.同时报电子版光盘),经市委宣传部和市 财政局确认盖章后,EMS邮寄至省委宣传部和省财政厅。 (五) 通过省级复审.拟进入专家评审项目.需提供其 他纸质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 各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和省直相关单位要加强 审核把关.对于报送虚假材料的申报主体,一经发现按规定 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省委宣传部联系人:薛 帅 刘星辰 024 — 23128321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 5号中共辽宁省委宣 传部文改办 省财政厅联系人:张诗若()24 — 22825833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号辽宁省财政厅科教 和文化处 '• 附件:1.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2.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奖励资金补助资金贷款贴息) 3.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地区特色文化产业项目)
4.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