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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井子区招商引资若干扶持政策

为促进甘井子区产业结构优化,加快实体经济发展,着力打造先进、前沿产业集群,整体提升区域产业能级,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开放型产业体系,根据区委《关于支持和培育发展重点产业领域的指导意见》(甘委发[2019]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政策。一、适用范围本政策适用于新设立及增资扩建的,符合甘井子区“3+3+X”产业发展方向的先进制造业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和新兴战略性产业项目。二、扶持政策1.重点项目落地扶持。对全区经济发展具有全局带动和引领作用的产业建设项目,按照其固定资产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建设扶持,

大连市克服疫情影响支持招商项目落户若干政策措施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克服疫情影响支持招商项目落户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大连市克服疫情影响支持招商项目落户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大连市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七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6日大连市克服疫情影响支持招商项目落户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鼓

大连市关于外商投资重点产业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

大连市关于外商投资重点产业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 大商务发[2020]55号.pdf

连市克服疫情影响支持招商项目落户若干政策措施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克服疫情影响支持招商项目落户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大连市克服疫情影响支持招商项目落户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大连市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七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6日大连市克服疫情影响支持招商项目落户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鼓

大连市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39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19号)、《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开放新格局以全面开放引领全面振兴的意见》(辽委发〔2018〕20号)和全省对外开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积极利用外资,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大连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推进“

大连市关于新设外资研发中心申报开办补助的实施细则

为落实《大连市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 (大委发〔2018〕26号),鼓励外商在连设立研发中心,提升我 市科技发展水平,推动大连“东北亚科技创新创业创投中心建 设,针对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申报开办补助,制定本细则。一、认定标准和条件外资研发中心是指外国投资者依法设立的,从事自然科学及 其相关科技领域的研究开发和实验发展(包括为研发活动服务的 中间试验)的机构,研发内容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产品开 发等方面。外资研发中心的形式可以是外国投资者以合资、合 作、独资方式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也可以是

大连市关于外商投资设立总部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

为落实 《大连市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大委发 〔2018〕26 号, 下称 《政策措施》),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鼓励外商在我市设立地区总部和总部型机构,支持其拓展业务、提升能级, 推动大连 “四个中心, 一个聚集区” 和 “两先区”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一、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大连市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承诺10年内不迁离大连、在我市缴纳税款、不减少注册资本的外资地区总部和总部型机构。若被支持企业违反承诺,将追回已经发

大连外商投资设立总部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

受益企业行业:外资企业关键字:外资 外商投资 总部责任单位:中山区商务局咨询联系电话:0411-82565774支持办法:1.总部落户奖励。对新设立的符合认定条件的地区总部,累计实缴注册外资1000万(含)至2000万美元、2000万(含)至1亿美元、1亿(含)美元以上的,分别给予800万元、1200万元、1600万元的奖励。对新设立的总部型机构,累计实缴注册外资200万元(含)美元以上的,经认定给予100万元奖励。2.办公用房补贴。对新设立的地区总部,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年缴纳房租的5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补贴300万元;地区总部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按购买房价的2

大连市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我市企业有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增强国际化经营能力,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3〕1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