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政府补贴培训申报条件及流程

作者: 大连市人社局 【 转载 】

一、政策条件

企业组织职工参加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政府补贴培训,并申领职业培训补贴,应具备《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辽人社发〔2019〕11号)规定的申报条件,具体为:

参加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政府补贴培训人员应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设立;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经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履行用工备案的企业职工。

二、申报材料(办理时证明材料已实现内部核查或网络核验比对的,可不予提交

(一)企业组织职工培训申报需提供如下材料:

1.培训教学计划(包括师资配备情况);

2.培训人员花名册;

3.培训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

6.企业职工一寸电子免冠照片(385×441以上像素)。

(二)申请预拨培训补贴资金需提供的材料:

1、大连市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预拨)资金申请审核表(申请30%补贴资金);

2、大连市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申请培训补贴资金(预拨)学员花名册;

3.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

(三)申领剩余职业培训补贴,企业需提供如下材料:

1.完成培训任务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花名册;

2.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编号或复印件;

3.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凭证,留存复印件;

4.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

三、办理流程

1.企业与培训实施机构签订协议。参与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选择经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委托其开展企业职工培训,并与其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培训的方式、内容、期限、费用、双方责任等具体内容;

2.培训报名。企业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到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

3.开班备案。由企业在大连就业培训管理系统完成开班备案;

4.预支培训补贴资金申请。开班备案经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企业可在大连就业培训管理系统提交预拨补贴申请;审核通过后,打印大连市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预拨)资金申请审核表(申请30%补贴资金)、大连市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申请培训补贴资金(预拨)学员花名册,向企业所在地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申报。

5.预支培训补贴审核。申请材料经所在地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后,报区财政部门审核;

6.补贴发放。区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将30%的预支培训费补贴资金拨付给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再由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将资金拨付至企业银行基本账户;

7.剩余培训补贴资金申请及发放。

学员培训、鉴定完成,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由企业持相关材料到企业所在地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进行资金申请审核;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报本地区财政部门申请剩余培训补贴资金;区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剩余补贴资金拨付给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由区就业培训管理部门将资金拨付至企业银行基本账户。

 

咨询电话:84504039 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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