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批宣布失效和废止文件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辽司通〔2019〕110号)、《关于清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现行规定的通知》(辽营商小组办发〔2019〕27号)要求,我厅对2019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宣布失效7份文件,废止7份文件。
附件:
附件1 | ||||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 ||||
序号 | 文号 | 名 称 | 清理意见 | 理由 |
1 | 辽劳社转[2003]39号 | 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劳动关系处理办法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适用期已满 |
2 | 辽人发 [2004]8号 | 关于调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工(公)致残人员护理费标准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任务已完成 |
3 | 辽人社[2009]285号 | 关于开展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活动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任务已完成 |
4 | 辽人社发[2013]19号 | 关于调整2013年工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任务已完成 |
5 | 辽人社[2014]272号 | 关于调整2014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指导意见 | 宣布失效 | 任务已完成 |
6 | 辽人社[2016]229号 | 关于2016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指导意见 | 宣布失效 | 任务已完成 |
7 | 辽人社[2017]224号 | 关于2017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指导意见 | 宣布失效 | 任务已完成 |
附件2 | ||||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布废止的文件目录 | ||||
序号 | 文号 | 名 称 | 清理意见 | 理由 |
1 | 辽劳社发[2006]21号 | 关于印发辽宁省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办法的通知 | 宣布废止 | 与上位法相抵触 |
2 | 辽劳社发[2008]37号 | 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 宣布废止 | 法律依据废止 |
3 | 辽人社发[2010]15号 | 关于印发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的通知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4 | 辽人社发[2013]23号 |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5 | 辽人社函[2014]97号 | 关于对修改《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中“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认定工伤”规定的答复意见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6 | 辽人社函[2014]118号 | 关于对网友建议修改《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中“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认定工伤”规定的答复意见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7 | 辽人社[2017]38号 | 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辽宁省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宣布废止 | 已有新规定 |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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