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大连商务局 【 转载 】

各区市县、先导区商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0〕109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为做好2020年度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贴息要求

(一)符合《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4〕36号,以下简称《资金办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企业应根据《通知》规定,以一般贸易方式、边境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发布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及根据形势变化印发的新版《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的产品(不含旧品),或自非关联企业引进列入《目录》中的技术。

(三)进口产品的申请企业应当是《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消费使用单位;进口技术的申请企业应当是《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上的技术使用单位。

(四)进口产品应当在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完成进口报关(以海关结关日期为准);进口技术应当在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执行合同,并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

(五)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1号)规定的条款。

(六)进口《目录》中“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的设备,未列入《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12年调整)》(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布2012年第83号)。

(七)符合以上条件的进口产品及技术进口总额不低于50万美元。

二、企业填报材料要求

(一)企业申请贴息资金应当提供如下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贴息资金申请文件,内容包括:(1)企业基本情况;(2)进口用途;(3)预计可产生的效益;(4)项目绩效目标(工作和目标完成情况)等,还应说明企业近五年有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有无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申请贴息的进口产品、技术是否享受其他财政资助等情况。

2.《2020年进口贴息事项申报说明》(见附表1—1)及电子数据。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2020年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表》(见附表1—2,要EXCEL格式)及电子数据。

5.进口产品订货合同或技术进口合同(复印件,非中文版请提供中文翻译)。

6.进口产品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企业留存联复印件或打印件)。

7.进口技术的,需提供《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及银行出具的注明技术进口合同号的付汇凭证(复印件)。技术使用单位与付汇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双方的代理合同。技术进口额是指通过转让、许可、委托开发、合作开发、技术咨询等方式自非关联企业引进《目录》内技术所支付的技术费金额(不含设备、培训、调试、差旅等费用,不含以年度销售额、利润等为基数按比例支付的技术引进费)。付汇凭证上注明技术引进合同号、技术名称和符合贴息条件的付汇金额。

8.进口“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的设备,需提供《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或海关出具的《适用鼓励类产业政策条目确认通知单》,含进口设备清单,复印件)、《进出口货物免征税证明》(复印件)及《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如因关税为零无法获得免税证明,可不提交免税证明,但应在申请报告中说明有关情况;属于《目录》第三部分“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中“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新产品开发设计中心、科研中试基地、实验基地建设”的,申报时不需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但需要提交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国家级研究中心的认定文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二)《目录》中重要装备有技术参数要求的,需提供列明商品技术参数的进口合同或产品说明书等相关材料。在“商品技术参数”栏内,填写该产品对应的实际参数,并注明参数在所附材料中的页码。

(三)引进技术的应说明是否从关联企业引进,企业更名的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证明材料。

(四)《进口货物报关单》或《付汇凭证》以非美元作为计价币种的,在填报《2020年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表》时,应将进口额折算成美元。折算率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2020年6月底公布的《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址:http:∥www.safe.gov,cn)计算。

三、报送时间及其他要求

1.各区市县、先导区商务部门要组织好辖区内企业进口贴息项目征集、申报等服务工作。

2.申报进口贴息项目企业按照《通知》规定准备纸质材料(要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材料(企业申请报告、附表1—1和附表1—2),加盖企业公章后,于2020年8月7日前报送市商务局对外贸易处(501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3686926

电子邮箱:dlwjjguanjie@163.com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唐山街2—6号

邮    编:116011

附    件:1.附表1-1 2020年进口贴息事项申报说明.xls

               2.附表1-2 2020年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表.xls

                   

 

 

      

 大连市商务局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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