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大连市政府 【 转载 】

大政发〔2017〕25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大连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大连市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六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8日

 

大连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工作实施方案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环节,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和透明度,便利群众办事创业,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辽宁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辽政发〔2016〕81号文件印发)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部署,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要求,坚持统筹规划、问题导向、协同发展、开放创新原则,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推进服务事项办理网络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改善营商环境,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二)工作目标。2017年底前,以“中国大连”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构建大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综合平台,贯通市、区市县(先导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市民诉求办理、公共资源交易、事中事后监管、公共信用信息服务等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基本实现政府信息“一门户公开”、行政审批“一站式办结”、市民诉求“一号码连通”、公共资源“一平台交易”、事中事后“一平台监管”、公共信用信息“一目录征信”、四级政务服务体系“一网络通办”.
  2020年底前,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建成覆盖全市、上联国家和省的整体联动、部门协调、全市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政府服务更聪明,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二、优化再造政务服务
  (一)规范网上政务服务事项。依据法定职能全面梳理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编制市、区市县(先导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17年底前通过“中国大连”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牵头单位:市政府审改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二)优化网上政务服务流程。优化简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积极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2020年12月底前,实现所有四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在线填报、网上预审、在线提交、网上核验、在线审查和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应用。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牵头单位: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三)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2018年6月底前,推行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牵头单位: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四)创新网上政务服务模式。2020年底前,实现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形成全市一体化服务体系。开展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把握和预判公众办事需求,提供智能化、个性化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引入社会力量,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在线支付等服务。依法有序开放网上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鼓励公众、企业和社会机构开发利用,提供多样化、创新性的便民服务。(牵头单位: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五)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息。2017年底前,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审改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三、融合升级平台渠道
  (一)规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已建成的政务公开服务平台、网上审批服务平台、12345网络热线诉求平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构建成为大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综合平台,通过“中国大连”政府门户网站向企业和市民提供全方位政务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一网络通办”.
  1.升级政务公开平台,实现“一门户公开”.2017年底前,依托“中国大连”政府门户网站,将现有的“大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大连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网”进行归并整合,打造全市统一规范、互通共享的政务公开综合平台,实现“一个门户公开、一个体系查询、一套汇编查阅、多种形式解读回应”.进一步发挥好“在线访谈”等栏目作用,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编制《大连服务指南》《政府公报》网络版,方便企业和市民网上查询信息。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的宣传和导服。探索借助“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增强政民互动。(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2.升级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实现“一站式办结”. 2017年底前,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审批大厅延伸。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实现线上线下统一规范。开通网上审批移动端应用和微信公众号。2018年6月底前,与省网上审批平台、各区市县(先导区)网上审批平台对接数据,实施协同办理,推动街道(乡镇)行政服务中心和社区(村)便民服务站充分利用共享的网上政务服务资源,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基层全覆盖。2020年底前,整合网上审批服务资源与数据,构建全市统一的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全市各地区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和各部门业务系统要主动与市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做好对接,推进平台间的互联互通,实现网上审批服务平台与各地区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和各部门业务系统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建立健全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全部事项全流程动态监督。加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督平台应用和管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应当通过在线平台优化服务,指导项目单位办理项目相关审批事项,纵横联动,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牵头单位: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3.升级12345网络热线诉求平台,实现“一号码连通”.2017年底前,将互联网与12345热线平台高度融合,在统一网上受理、统一接听热线的基础上,用互联网思维推进市民诉求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统一考核。实现市民借助互联网和移动端应用及时跟踪诉求办理情况。2018年6月底前,以12345网络热线诉求平台为依托,搭建12345网络热线便民服务平台,通过对接行业协会、加盟企业,将政务服务延伸至民生领域,全方位服务企业和市民。(牵头单位: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4.升级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实现“一平台交易”.2017年底前,建成市区一体、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逐步推动其他公共资源交易业务进入统一平台。以企业数字认证为依托,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启动网上虚拟交易大厅建设,探索远程异地开评标。按照平台系统数据规范开发接口,在完成与国家和省级交易平台互联互通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数据共享。整合相关部门的信用、涉税、无行贿记录等信息资源,实现数据报送与公开共享。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统计分析、综合利用和风险监测预警,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和行政监管部门提供信息服务。按市场化要求,逐步理顺适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的体制机制。(牵头单位: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5.建设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实现“一平台监管”.2017年9月底前,出台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2017年底前,根据政府部门监管职责,编制市场主体监管职责目录,并实施动态管理;建设大连市企业法人数据库,为市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企业法人基础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服务。2018年底前,建成大连市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照后证前信息的有效传递,落实“双告知”制度,避免出现监管真空。(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审改办、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开展“双随机”监管抽查。2020年底前,依托企业法人数据库和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利用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已有资源,逐步建立市、区市县(先导区)两级事中事后综合监管体系,形成全市覆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和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和联合惩戒,增强监管合力,提升综合监管水平。(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审改办、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6.建设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一目录征信”.2020年底前,建成大连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落实《大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公共信用信息实行目录管理,信息提供主体按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和公共信用信息征集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提供公共信用信息,并实时更新。完成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与全市各政务服务平台的全面有效对接,实现数据共享。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切实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二)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线上与线下融合发展。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现有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加快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多级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延伸,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加快实体办事大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配套设施,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实行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牵头单位: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三)推动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加快构建市、区市县(先导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行政服务体系,推动基层服务体系与网上服务平台对接,公众和企业办事实现网上直办、就近能办、同城通办。街道(乡镇)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和社区(村)便民服务站直接服务基层群众,充分利用共享的网上政务服务资源,贴近需求做好政策咨询和办事服务,重点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扶贫脱贫等领域,开展上门办理、免费代办、帮办等服务,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综合服务。加快将网上政务服务向边远贫困地区延伸,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基层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四、夯实技术支撑基础
  (一)推进政务信息共享。2020年底前,整合构建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体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坚持“一数一源”、多元校核,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全市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尤其要加快推进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库互联互通,建设电子证照库和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加快整合面向公众服务的业务系统,梳理编制网上政务服务信息共享目录,尽快向各区市县(先导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按需开放业务系统实时数据接口,支撑政务信息资源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互认共享。切实抓好信息惠民试点工作,2017年底前,作为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初步实现政务服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形成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信息共享体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二)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创新应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技术,推动政务云集约化建设,加强统筹,注重实效,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打造透明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汇聚城市人口、建筑、街道、管网、环境、交通等数据信息,建立大数据辅助决策的城市治理新方式。构建多元普惠的民生信息服务体系,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积极发展民生服务信息化应用,向城市居民、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提供更加方便、及时、高效的公共服务。提升电力、燃气、交通、水务、物流等公用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实行精细化运行管理。(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三)建立健全制度标准规范。2020年底前,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法定程序,加快清理修订不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政府规章和有关规定。(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对照国务院“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制定《大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综合平台运行维护管理规范》等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牵头单位: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在国家层面明确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法律效力的基础上,制定我市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身份认证的使用和管理办法,依法推进和规范电子签名应用,实现证件数据、证明信息等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互认共享。着力解决“服务流程合法依规、群众办事困难重重”等问题。(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四)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完善电子政务外网基础设施和运行维护,实现横向、纵向互联互通、覆盖全市。建设高速畅通、覆盖城乡、质优价廉、服务便捷的网络基础设施。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实现我市光纤网络全覆盖,推进农村地区行政村光纤通达和升级改造。提升骨干网络容量和网间互通能力,大幅降低上网资费水平。2020年前,建成光网城市,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全面覆盖城市和乡村,8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光纤到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大连市通信管理局、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五)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加强各级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综合平台信息安全建设,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明确政务服务各子平台、各子系统的安全责任,开展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测评等工作,建立各方协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加强互联网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平台建设,为“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提供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技术支撑。严格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子认证管理和数字证书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大政办发〔2016〕44号)文件要求,加强对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网上支付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提高各平台、各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查补安全漏洞,做好容灾备份。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牵头单位:市网信办、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大连市通信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五、加强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大连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指导、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牵头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
  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协调督促,常抓不懈。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办公室或职能部门要牵头负责统筹推进、监督协调本地区本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建立政务服务部门、信息化部门和有关业务单位分工明确、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督促指导,开展督查评估,推动工作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二)强化考核监督。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完成情况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定期通报并公开工作进展和成效。发挥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模拟办事、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服务情况,汇聚众智改进服务。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曝光纠错栏目,公开群众反映的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对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牵头单位:市监察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三)加大培训推广力度。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把面向公众办事服务作为公职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设一支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的专业化队伍。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建立交流平台,加强业务研讨,分享经验做法,共同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方便更多群众通过网络获取政务服务,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各牵头部门要根据本方案,抓紧制定具体实施的子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和进度安排,加强衔接配合,加大财政支持,认真抓好落实。具体实施的子方案于2017年5月底前报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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