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日(大连)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中日(大连)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的批复》(辽政〔2021〕73号)要求,现将中日(大连)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doc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8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推进对日合作,高质量建设中日(大连)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打造大连对日合作新高地,建设辽宁高水平开发开放新标杆,集聚东北地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动能,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扩大高水平开放为动力,着力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着力深化市场体制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着力完善政策支持体系,着力推动合作重点项目落地,努力创造中日地方合作新样板,促进高水平开放型经济发展,为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和东北地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新动力、注入新活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合作共赢。突破中方单方规划、招商引资的传统思维,谋求中日共商、共建、共管、共享模式。积极引入日本官方和民间机构,做到规划共绘、基础共建、资源共投、利益共享。坚持公平平等,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优势互补。
坚持开放引领。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国家级新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先行先试优势,创建自由便利的投资管理制度、灵活有效的贸易监管制度、风险可控的金融创新制度,形成富有时代特征、大连特点的体制机制,打造对日开放合作新平台。
坚持创新驱动。加强创新合作,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三链”融合。加大源头创新,开办中日合作大学,建设中日技术研究院与离岸孵化器;加强协同创新,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加大制度创新,在成果转化、国际合作、科技、金融等领域先行先试;加强模式创新,推进商业模式、服务模式创新。
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大连企业、联盟、商会作为对日合作主体。政府注重在战略规划、政策制定、平台搭建、载体建设等方面,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充分发挥两国协会与企业力量,推动大连中日合作重点载体与重大平台的建设。
(三)目标定位
到2025年,在技术合作上,推动新建一批中日合作科技创新机构,共同开发并形成一批科研成果,引进一批日本科技成果。在产业合作上,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引进一批日资企业,构建千亿级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生态,打造五百亿级新材料产业集群,大幅提升大连对日贸易额。在机制建设上,组建政府指导、多方参与、社会化运营的合作推进机构,建立推动双方合作的企业化管理服务平台,制定并完善区域合作、产业合作的运行规则,实现双方合作制度化、机制化和可持续发展。
二、空间布局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已有产业、资源、环境、发展基础和具有比较优势的区域、产业集群,构建以金普新区为核心,以渤海沿岸和黄海沿岸为两翼的“一核两翼、多片区联动”的总体空间格局。
以金普新区新日本工业团地片区和松木岛片区为核心区域,发挥国家级新区、自贸试验区大连片区、综合保税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国家旅游度假区等政策叠加的优势,聚焦高端装备制造与新材料产业,对日开展合作。依托长兴岛经济区石化产业基地的基础优势,在西中岛片区对日开展化工新材料产业合作。依托花园口国家新材料产业基地的基础优势,在花园口片区对日开展新材料产业合作。
(一)新日本工业团地片区
新日本工业团地片区位于金普新区,四至范围:东至三十里河、西至大龙头山、南至庙山、北至渤海。距大连新机场15公里,距大窑湾港35公里,距大连市中心40公里,规划面积约28平方公里,将打造成创新、开放、生态、智慧的第四代产业园区。重点对日合作方向是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和新材料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方面,主要围绕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核心零部件、智能网联汽车相关组件的研发、生产,加大发展力度;新材料产业方面,主要围绕车用新型金属材料、高分子新材料的研发和生产。
(二)松木岛片区
松木岛片区位于金普新区北部,四至范围:东至炮台街道松木岛社区,南至普兰店湾,西至复州湾街道郭屯社区南海头屯,北至炮台街道马炉社区林屯。距大连新机场35公里,距大窑湾港55公里,距大连市中心60公里,园区规划面积14.92平方公里。重点对日合作方向是新型高分子材料、半导体新材料、新型催化剂、新型医药中间体和CDMO等产业合作和技术转移承接。积极导入高端化工项目,提升园区产业契合度、拓展延长化工产业链,形成资源共享、副产品互换的产业共生组合,打造国内一流的精细化工产业基地。
(三)西中岛片区
西中岛片区位于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的东北部,四至范围:东至海岸线,西至兴化大道,南至石化大道,北至仓储路。距大连市中心65公里,距大连新机场45公里,规划面积约5平方公里。重点对日合作方向是化工新材料、功能化学品、医药化学品、新能源及其新材料、健康保健产品、电子化学品、氢能源利用等产业合作。发展化工原料制氢、工业副产品制氢。依托园区重大产业项目产生的基础化工原料,构建以炼化一体化为龙头,以轻质化资源利用为补充,以气化岛(气化岛有两方面含义,一是提供工业气体,二是园区规划碳一产业链的一部分)为支撑的产业框架,并向下延伸发展化工新材料、高端化学品为主的石化深加工集群。
(四)花园口片区
花园口片区位于大连北黄海经济开发区,分东西两个区块,四至范围:东侧区块北至玫瑰街、南至牡丹街,西至老龙头河、东至后花线,区块面积为3.8平方公里;西侧区块北至玫瑰街、南至玉兰街,西至小马河、东至圣水线,区块面积为1.2平方公里,规划面积合计为5平方公里。距离大窑湾港90公里,距大连市中心114公里,距大连新机场140公里。重点对日合作方向是航空航天材料、新能源材料、先进金属材料、特种陶瓷新材料、新型功能膜材料等,将打造成中日新材料产业片区。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重点产业合作
1.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对日开展自动驾驶、数据采集及数据库软硬件等智能网联关键技术,纯电动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等整车,电池及电池材料、发动机、混合动力电机、纯电驱动系统、发动机控制、电控系统、驱动电机、汽车电子产品等关键零部件的研发与生产合作。发挥金普新区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优势,依托辽宁省新能源汽车动力控制与整车技术重点实验室,对接日本著名车企,全面提升整车制造和关键零部件的生产能力与整体规模。打造中国北方新能源汽车及重要零部件的研发基地、制造基地、出口基地。引进日本专用车生产企业,发展房车、救护车、殡葬车、消防、通讯指挥、应急安全装备专用车与特种用途电动汽车。
制氢、储氢、运氢、加氢等氢能产业装备。抓住氢能产业发展战略机遇期,依托燃料电池及氢源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对接日本优势企业资源,建设氢能产业园,推动氢能电池、氢能汽车和氢能分布式供能技术创新,研发天然气制氢、太阳能制氢、低成本电解水制氢等关键技术和装备。
储能装备、核能装备、风能装备。以融科储能为龙头,依托金普新区全钒液流电池储能装备产业化基地与日本合作,实现高效新型储能、大规模全钒液流电池系统集成和控制、关键材料的制备及产业化。依托中国一重核电设备制造基地与日本合作,培育新一代核电技术装备产业集群。依托国家风电传动及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船重工大连庄河新能源装备产业园、大连庄河海上风电项目与日本合作,培育和发展兆瓦级风电整机与核心零部件产业,研发风电装备传动、控制、制造及系统试验检测技术,风电机组机电信息一体化、风机智能监控系统等关键技术和装备。
数控机床及数控功能部件、机器人与智慧工厂。依托大连数控机床控制集成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大连国家级数控机床产业化和数控功能部件研发制造基地的优势,加强与日本著名机床生产企业合作,开展高速、高精、复合类数控机床及数控系统、关键功能部件、数字化机床产品、数字化加工中心、柔性制造系统的研发与生产。发展智能制造系统,推动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专用检测系统、智慧工厂建设,对接日本机器人生产企业,为东北制造业升级提供智能解决方案。
海洋工程装备。依托大连湾临海装备制造产业集群与日本合作,发展大型港口作业机械、海洋资源勘探装备、钻井平台、钻井船、钻采设备、系泊系统、甲板系统、升降装置和中央集成控制、船舶动力、舱室设备、智能系统及设备,建设现代化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
石化装备。依托长兴岛石油化工产业集群,加强与日本著名石化重点企业合作,发展石油、化工与煤化工专用装备的研发与生产。
2.新材料产业
特种钢与新型金属材料。对日开展特种钢与新型金属材料合作研发和生产。依托登沙河精品钢材产业集群,以东北特钢、光大冶金(中储能)、盛辉钛业为龙头企业,积极对接日本著名钢铁企业,重点发展特殊钢材料及制品以及高性能铝合金、镁合金、钛合金等轻合金新材料,发展钒、钨等稀有金属材料,促进航空级钒合金和硬质合金材料的产业化,加快打造形成航空、装备制造、舰船、海洋工程等领域用特殊钢和新型轻合金新材料产业链。
精细化工新材料。依托松木岛化工园区、花园口国家新材料产业基地、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大连理工大学,对接日本化学品输出入协会,拥有化学产业优势的大阪,与日本著名精细化工企业开展合作。发展富氧膜、氮氢等高性能气体分离膜、锂电池隔膜等膜材料;推广高性能聚脲防腐材料、TPV等热塑性弹性体材料等特种工程塑料应用;提升PEEK材料制品和零部件加工水平并扩大其在航空、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等领域的应用;发展电池电解液材料、水性涂料、高固体分涂料、无溶剂涂料等环境友好型产品,发展染料中间体与高端分散染料产业,丰富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链条。
半导体材料。对接日本著名半导体材料企业,加快大连市半导体材料产业发展,加大对电子装备及元器件中用于支撑、装联和封装等使用的材料项目的引进力度,重点发展硅基氮化镓半导体材料、单晶硅棒、多晶硅锭、硅片和外延片等材料。
新型催化剂。促进大连市催化产业联盟不断发展壮大,打造大连“世界催化之都”,重点发展分子筛催化剂、高效环保催化剂、脱硫脱硝催化剂及其载体、聚烯烃及其复合材料催化剂。
新型医药中间体。建设CDMO医药研发制造外包中心,对日开展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合作研发和生产。对接日本企业,承接国际医药研发制造外包。
3.其他重点产业
新家电与电子信息。依托华录松下、大连阿尔派、大连阿尔卑斯等企业,在传统家电领域之外,拓展精密电子元器件、高档汽车电子、电子测量仪器、工业电子专业设备、医疗电子专业设备等方面合作。同时,在“5G+8K”新一代超高清视频传输显示与智慧家居的背景下,打造集基础技术研发、关键器件生产、产品设备制造和创新融合应用“四位一体”的新家电与高清视听产业链。
轻工日化。食品,依托中粮日清、大连日化、大连小野口食品等企业,进一步开发有机食品、海洋食品与功能型、机能因子型保健品合作。日化,把握有机护肤品与个性化美容品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机遇,对接日本日化产业优势,发展化妆品、保洁用品、个人护理品、医疗美容用品的产销合作。
生命安全与公共卫生相关产业。医疗设备与医疗器械,结合大连加快生命安全产业创新发展战略,依托大连欧姆龙、大连东芝、大连JMS医疗器具、库利艾特医疗制品等公司,对接日本企业、科研与卫生机构,发展高端医学影像设备、重症监护治疗设备,发展人工关节与骨科植入物、种植牙与口腔植入设备、植入式人工心脏瓣膜、可降解血管支架、血管及造影导管等各类植介入医疗器械,开发快速检测诊断试剂、血液检测配套试剂、诊断仪器设备等产品,发展相关三类医疗器械的生产和临床实验。防疫防护用品产业,加快医用口罩、防护服、手套、护目镜和消毒杀菌等防护产品及原材料的研发和生产,延伸防疫防护用品上下游产业链。支持企业研发额温枪、红外热成像测温仪等智能测温设备。鼓励研发和生产负压救护车等应急救援医疗设备。
(二)拓展多领域对日合作
1.贸易物流合作
发挥大连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级新区、跨境电商综试区、自主创新示范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试区等国家政策叠加与开放平台齐全的优势,把握中日加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契机,对照RCEP协定进出口关税减让、产品原产品认定规则等制度性优惠政策,结合日本与大连市的贸易特点,列出大连市对日贸易出口重点企业与商品清单、进口商品清单,加大海产品、农林产品、汽车、高端装备等产品贸易往来。根据RCEP海关程序便利化要求推进贸易便利化,将大连建成面向东北地区、华北地区对日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引导发展对日垂直跨境电商,推进软件外包、文化贸易、教育培训、健康养老以及金融服务、电信服务和专业服务等服务贸易往来。
2.生命健康合作
开展生物药、化学药、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功能性饮品、健康用品等研发制造。引进日本医疗、康养、护理、体检机构与技术,开展诊疗、检测、评估、康复、生殖等健康服务合作。引进日本养老机构、模式,护理机器人技术、养老辅具产品。
3.文化旅游合作
开展文艺展演、打造京都风情街,开发两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衍生品、文博创意产品。与日本合作发展演艺娱乐,影视制作、AR/VR/MR等数字创意产业,积极发展文娱、传媒、动漫等文化创意产业合作。提升大连国际邮轮母港功能,开发中日城市海上观光航线,将大连打造成为中国北方的日本旅游服务中心。深化与日本在足球、马拉松、青少年围棋、电子竞技等体育项目合作,带动体育用品、数字体育设备的生产与销售。
4.节能环保合作
严格落实国家能耗双控政策,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积极引进日本节能环保技术与新能源企业,推动省内传统产业在降低能耗、资源循环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废弃物资源化再生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方面转型升级,增强绿色发展动力。
5.教育科研合作
借助大连高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及科研院所与日本已有合作基础,进一步建设全国中日高校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鼓励两国“校校之间”和“企校之间”共建研发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科研成果转移机构,打造中日(大连)产学研用高端论坛、中日大学合作联盟等平台。
6.城市治理合作
开展智慧城市合作,借鉴日本智能社会5.0发展经验,围绕智慧交通、智慧社区、智慧港口、智慧校园、智慧医疗、智慧海洋、智慧政府等领域开展合作,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多场景应用项目试点建设。全面提升大连宜居宜业宜游水平,打造综合治理水平对标日本的国际合作典范城市。
(三)搭建合作对接平台
1.技术创新合作平台
设立中日技术创新中心(离岸孵化器)。对接大阪市创新服务机构(OIH),在大阪设立大连技术创新中心,以会员制面向辽宁沿海经济带各城市、各园区开放,对接日本的大学、科研机构,开展委托研发、联合研发。帮助中国企业与创投机构投资日本的创新创业企业并引进技术。
设立中日技术加速器。为进入中国的日本技术进行本土化二次研发、市场测试与小试,提供公共技术服务,如检验检测、计量认证、工业设计、工艺设计、中试、柔性生产等,加速技术项目产业化。
设立大连中日联合研发中心。推动精细化工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业装备结构分析国家重点实验室、海岸和近海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风电传动及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催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燃料电池及氢能源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大连数控机床控制集成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大连理工大学辽宁重大装备制造协同创新中心、中科院大连化物所、辽宁省精细化工产业共性技术创新中心等科研平台,与日本高校、企业、科研机构联合建立实验室、研发中心、中试中心等。
设立大连中日工业设计中心。依托大连战略性新兴产业联盟,对接日本价值创造协会,引入日本先进的工业设计理念、方法、专家和企业,建设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强化工业设计的引领作用,以“设计+”提升企业竞争力、产品附加值。
设立大连中日知识产权中心。对接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大连分中心、中科院沈阳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大连中心,吸引中日企业、技术经营专业机构将知识产权挂牌交易,并建立集知识产权宣教、申请、评估、预警、维权、援助、代理服务、纠纷处理、国际合作于一体的服务体系。建立政府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银行、保险开展知识产权融资,推动技术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
2.金融服务合作平台
大力发展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与国家开发银行、中投集团、日本瑞穗银行等中日金融机构合作,吸引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基金,设立市场化投资基金,投资中日合作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项目,以及中日合作科技创业企业。为中国企业并购日本企业、购买日本技术,提供技术交易与股权交易的专业服务。
设立中日合作投融资服务中心。联合银行、基金、保险、证券、信托、商业保理、期货、贸易金融、消费金融等金融机构,和审计、资产评估、理财、投资咨询等服务机构,为中日合作相关企业、园区、项目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对接日本金融机构与资本市场,引入航运融资、航运保险、货币保管、兑换、结算等航运金融机构。推动自贸区内建立跨境人民币与日元清算中心,探索建立自贸试验区与日本征信产品互认机制,开展离岸金融业务。
3.人才服务合作平台
完善人才服务体系。成立大连中日发展合作人力资源理事会,引导专业服务机构,为中日合作企业提供全方位人才服务。建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提供包括人才档案管理、政策发布、项目申报评审、精准链接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及技术信息等服务。
加强重点领域人才培育。重点培育技术经营与国际合作专业人才,开展技术经营人才的教育培训、技术经纪人资格认证,打造中国技术经营专业人才基地。培育熟悉日本国家政治体制、经济社会状况、文化背景和法律制度的国际人才。
推动中日人才交流与引进。发挥政策优势,支持大连企业在日本建立研发中心聘用日本团队;支持大连企业以短期项目合作形式候鸟柔性引进日本高层次人才,加强对日本退休“银发”人才的引进;依托海创周举办日本专家行。
推动中日人才合作创新创业。依托大连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搭建具备专业服务保障功能的日本人才大连创新创业驿站。制定日本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活动扶持办法,吸引日本人才来连创业,引进日本研发团队到大连创新创业发展。弘扬大连的日本留学文化,吸引大连籍在日学子返乡创业。
设立中日合作大学、职教学院与职教基地。引导日本高等院校来连开展合作办学,推动中日合作建设职业教育院校、双向职业教育基地。针对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信息技术、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合作领域,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培养重点产业技师,推行学历证书和技能证书“双证”模式。与日本行业协会合作培养国际化技能人才,建立技能人才国际合作交流制度。
4.文化与信息交流平台
设立“大连对日合作信息服务之窗”。整合两国政府各部门间合作资源,包括合作信息和两国企业产品、技术、人才、资本等需求信息,为中日企业间合作提供信息服务。
建设大连对日合作重点项目库。围绕对日合作重点领域,梳理汇总全市各部门、各园区、各企业拟对日合作项目,动态更新,集中与日方企业对接。
积极举办对日合作机制下的活动。承办国家级中日节能环保论坛、中日健康养老论坛、中日区域合作论坛、中日绿色技术交流会等高端双边活动;举办中日(大连)博览会、大连赏槐会、大连荣誉公民恳谈会、东北亚设计论坛—中日设计峰会等大型活动;引进日本的相关会展活动,开展人员交流。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制保障
1.领导组织保障
建立由省政府分管秘书长不定期召集,省直部门参与的示范区协调发展机制,协调解决示范区建设重点难点工作。大连市成立中日(大连)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示范区建设工作,对示范区对日合作工作进行指导、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连市发展改革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形成对日合作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协调、分配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督办、评估各项工作进展。
2.研究建立联合协调推进机制
探索建立中日联合工作机制。研究商定双方人员构成,开展政策对接、协调重大事项,推动安排双边交流,加强对示范区建设指导。
研究建立中日联合投资开发机制。借鉴苏州中新工业园、天津中新生态城、大连日本工业团地的经验与模式,吸引、组织中日企业,设立投资联合体,开发建设运营示范区的各片区、各平台。
3.智库保障
组建大连市中日合作顾问委员会。由中日企业家,产业研究、区域研究与国际合作研究领域的专家共同组成,每年定期与领导小组举行座谈会,为对日合作建言献策。
成立大连市中日地方发展合作研究院。由国家智库、知名大学、日方机构共同组成,开展中日合作研究、协同创新研究,提供政策、信息、咨询、培训等国际合作的智力支撑。
依托大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联盟组建的“大连对日地方发展合作促进中心”,承担 “大连对日合作信息服务之窗”和大连对日合作重点项目库的建设与运维工作。
(二)政策保障
1.财税政策
统筹大连市现有产业扶持政策,发挥各级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和外资资本,支持技术创新、金融服务、人才服务、文化与信息等合作平台建设,支持中日合作重点项目建设。鼓励金普新区、长兴岛经济区、北黄海经济区提出对日合作的优惠税收政策与资金补贴政策。
对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从事重点产业领域核心环节生产研发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企业所得税支持。研究并向国家争取境外人才个人所得税支持政策。
2.人才政策
贯彻落实大连市“5+22”人才政策,加大人才引进培养扶持力度,对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直接落户。探索进一步完善优化对日人才政策,推动日本专业人士便利执业,提供在华永久居留申请便利,结合示范区需求,广泛开展特色人才引进活动。
除涉及国家主权和安全外,积极争取日方人员在示范区内申请参加我国相关职业资格考试。对在示范区内从事商务、交流、访问等经贸活动的日本人,给予签证和停居留便利。
对拟长期在示范区内工作的高科技领域日籍人才、技能型人才,以及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单位聘用的日籍人才放宽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限制。取得境外高水平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日籍毕业生,可以直接在示范区内工作。
3.要素政策
对中日合作项目在土地、水、电、气、运等要素保障上实行倾斜,在供地指标、环保容量等方面重点支持。建设完备的国际通信设施,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宽带接入能力、网络服务质量和应用水平,构建安全便利的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
4.开放政策
完善新型国际贸易与国际市场投融资服务的系统性制度支撑体系,吸引日本总部型机构集聚;建设国际医疗服务集聚区;发展跨境数字贸易,创新跨境电商服务模式,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在区内设立国际配送平台。
鼓励先行先试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落实放宽日资金融机构持股比例、拓宽日资金融机构业务经营范围等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日本投资者依法设立各类金融机构,依法平等经营。探索推动示范区内对日自由贸易账户本外币一体化功能试点,探索对日资本自由流入流出和自由兑换。
(三)营商环境保障
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梳理现行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优化调整管理权限下放内容和方式,做到应放尽放,全部下放给示范区。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行政服务改革,创新利用外资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创新贸易监管制度与服务模式,推进示范区对日贸易便利化。营造一流法治环境与信用环境,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解释明晰、执行统一的税收制度。
参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围绕商事与投资准入、贸易监管与服务、金融监管与服务、信用与法治、财税公平透明等维度,推动示范区投资便利化、贸易自由化和政务服务便捷化,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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