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广职业培训券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转载 】

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培训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全面推广职业培训券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1)《关于全面推广职业培训券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1〕120),切实增强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提升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化水平和培训质量现就我市全面推广职业培训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工作目标

全面推广职业培训券是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创新工作,也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的专项工作。职业培训券是依托电子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电子社保卡)发放,作为构建劳动者免垫付和实名便捷享受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的载体,实现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人员的合理引导、培训检索报名、实名培训服务、精确资金监管、宏观分析、就业推介服务等功能。

2021争取在全市全面实施补贴性培训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积极推动职业培训券在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上的推广应用。6月底前正式上线职业培训券,8月底前实现所有区市县全覆盖根据国家下达的指标任务全年发放职业培训券19.5万张使用职业培训券1.95万张;2022面向所有参加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发放职业培训券归集技能培训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信息逐步累积形成以社保卡为载体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

工作原则

开拓创新务求实效以职业培训券为抓手,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着力增强培训针对性、实效性,探索职业技能培训理念转变和机制创新。支持跨地域培训,发挥资金效能,减少劳动者垫付。将企业职工培训、就业重点群体培训等纳入职业培训券使用范围,推进职业培训券线上培训应用。

突出重点分步推进起步阶段重点使用职业培训券的定制、发放、领取、使用及验证、培训打卡签到、资金申请审核(结算核销)、查询统计等基本功能,后续根据各地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情况逐步使用培训报名、培训评价、职业技能证书查询、就业岗位查询及推介等拓展功能。

需求导向分类实施聚焦各类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利用职业培训券引导主动培训、监管实名制培训、简化补贴申领以及社保卡银行发放个人培训补贴,激发行业企业、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等各类培训主体积极性,通过多种业务模式和用券模式分类实施,支持线下培训、线上培训并存发展。

工作内容

开展业务技术准备制定大连市职业培训券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1),梳理我市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目录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培训课程等信息研究确定职业培训券的应用范围应用方式应用要求领取条件发放规模等关键要素确定业务模式和用券模式定制券面样式和要素做好实名制培训信息系统线上培训平台与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部平台的改造对接工作

发放使用职业培训券充分利用电子社保卡为符合培训条件的劳动者提供职业培训券领取使用服务并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工作指导相关企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引导劳动者使用职业培训券对管理人员验券结算核销券等进行培训有序引导个人持券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2021年实现在企业职工岗前和转岗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高校毕业生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及重点群体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等四项培训的职业培训券的全覆盖,重点加大职业培训券在岗前转岗培训及高校毕业生免费专业转换培训中的推广力度。

加强培训实名制管理根据培训监管和实名制管理需要,利用部平台,结合实体社保卡和电子社保卡的实名实人认证、培训签到打卡等功能,加强全市培训实名制管理能力。

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充分认识全面推广职业培训券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职业培训券作为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扩展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渠道、提升资金效能的重要手段,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统筹,运用各类政策、补齐短板,以创新思维做好全面推广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将工作落到实处。

建立工作机制市人社局成立职业培训券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2),负责全市职业培训券工作的统筹安排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及技术支持适时制定并调整我市职业培训券工作计划建立督导调度工作机制实行职业培训券工作周调度每周掌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或现场观摩会及时通报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对工作推进滞后的地区适时进行实地调研督导各地区要相应成立职业培训券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本地区专项工作部署业务推进等工作并及时做好督导调度信息报送

加强建设保障各地区要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将职业培训券应用推广所必要的经费纳入本地区财政预算。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工作推进,加大人员、技术保障力度,加强业务、技术培训,提高企业、社会培训机构应用职业培训券的积极性和规范性。

注重宣传引导各地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可结合直播、短视频等新媒体手段,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整合各类资源,帮助有关部门、机构、劳动者学习和了解职业培训券的业务政策、使用场景、使用方法等。

联系方式

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刘新峰  吴剑

联系电话:0411-88139072   88139073

2.市就业服务中心

  于洋   刘博

联系电话:0411-8436913684369115

3.市社保中心

  罗涛   宋琳琳

联系电话:0411-83709132   83709032


附件:1.大连市职业培训券工作实施方案

2.大连市职业培训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2021年各地区职业培训券应用计划分解表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720日    

 

  

附件1

 

大连市职业培训券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全面推广职业培训券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1〕120关于今年年底前实现全省地市职业培训券上线的要求为统筹推进全市职业培训券上线应用现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基本思路

分类快速推进利用部平台触达用户的能力,支持职业培训券的快速发放和领取,提供远程访问和经由本地业务系统的接口访问两种方式。

多种业务模式并存推进券业务模式上支持“普及型培训券”和“提升型培训券”两种模式,可按照技能等级设置分等级的培训券。

多种用券模式并存推进券功能模式上支持有面值的“面值券”和无面值的“抵用券”两种模式;券发放模式上支持主动领取的“通用券”和发放到人的“定向券”两种模式。2021重点推广“抵用券+定向券”模式。2022适时增加推广“面值券+定向券”“面值券+通用券”“抵用券+通用券”“亲情代办服务”等模式,逐步实现从“培训找人”到“人选培训”,提升人与培训的适配度

其中,“面值券”支持领券后不用缴费即可报名培训,通过已审核通过的面值来核拨补贴资金;“抵用券”作为核拨补贴资金的资质凭证,避免虚假培训。“通用券”支持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和培训机构,通过大数据比对提前定位适用人群并发券,引导其主动选择培训项目并报名培训;“定向券”通过券关联人,即企业或培训机构确定培训人员名单后发放的培训券,企业职工或就业重点群体在企业或者培训机构完成报名后,经企业或者培训机构上报,再生成职业培训券,供领取使用。

线上线下结合推进线上支持职业培训券的使用,线下保持各地现有培训补贴资金审核、拨付业务流程不变。以实体社保卡、电子社保卡为载体,支持职业培训券与线下培训机构、线上培训平台的衔接,加大线上培训支持力度。

应用功能

通过个人领取与使用、企业或培训机构登记与验证、人社部门管理与审核职业培训券等流程,实现对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合理引导、培训检索报名、就业推介服务、实名培训服务、精确资金监管、全局宏观分析,逐步形成以社保卡为载体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

职业培训券主要包括发放、领取、使用及验证、培训打卡签到、资金申请审核(结算核销)、查询统计等六步基本功能,并根据各地需求,支持培训报名、培训评价、职业技能证书查询、就业岗位查询及推介等拓展功能。

基本功能

1.职业培训券发放确定发券用券模式定制职业培训券职业培训券查询等其中发券用券模式包括券业务模式券功能模式券发放模式等

2.职业培训券领取个人可通过电子社保卡在指定的全国性渠道和本地渠道领取职业培训券支持卡券活动页面等多入口领取领取时进行身份验证同一券一人只能领取1使用1设置使用期限

3.职业培训券使用及验证培训前企业或培训机构通过工作人员电子社保卡扫一扫或扫码枪设备进行扫码验证企业或培训机构远程可访问部平台获取职业培训券信息或者验证职业培训券真伪

4.培训打卡签到职业培训券提供位置签到工具和扫码签到工具如位置签到失败企业或培训机构可使用扫码签到辅助完成签到已有签到工具的情况下则需按API接口接入部平台否则以部平台签到工具为主

5.资金申请审核结算核销)。企业培训机构劳动者向人社部门提交补贴申请时须增加提交职业培训券使用信息职业培训券在培训补贴资金审核拨付后完成结算核销职业培训券唯一码失效相关数据回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6.查询统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供数据回流API接口将职业培训券相关数据回流给各地使用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及各级人社部门对职业培训券及资金使用情况人员培训等数据统计分析对于培训人员的所获证书需按API接口接入部平台

拓展功能

1.培训报名支持个人在职业培训券中浏览培训课程线上直接报名报名成功后如个人已领取所报课程对应的职业培训券可完成券的自动使用

2.培训评价支持个人完成培训课程后对培训机构的授课质量进行打分定量和留言定性评价同时支持培训机构对参训人员进行评价督促个人针对性挑选培训课程并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

3.职业技能证书查询各地人社部门或培训机构按照部平台提供的接口规范完成证书查询的对接支持个人在职业培训券中查询职业技能证书如个人同时在部平台就业在线中已有账号则求职简历可自动与培训证书关联

4.就业岗位查询及推介根据个人参加的培训课程取得的职业技能证书经个人授权同意部平台“就业在线”模块通过站内信页面 Banner短信等形式向个人主动推送匹配的就业岗位同时支持个人进行自主查询就业岗位

延伸应用同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库建设和社保卡在职业技能培训业务中的应用工作。

1.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库建设

(1)建设五个库结合职业培训券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逐步建设相关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库培训项目库和培训机构库是职业培训券定义和检索的基础支撑库经由各地上报实现并结合试点进行动态更新培训课程库主要提供课程查询检索服务并可以形成网课平台支持线上选课培训各地可酌情上报实现培训评价库是职业培训券的扩展服务可以由个人在培训后通过部平台线上完成培训评价并基于评价数据对机构形成信用评分供各地调用查询职业技能证书库包括证书信息和证书电子证照经由各地上报实现形成全国库后支持地区间重复待遇核查并可面向社会提供证书查询服务

(2)信息归集方式各地人社部门掌握的培训和证书信息补贴审核和拨付结果通过金保工程网络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形成完整信息方式一是实现信息事后归集可以扩建系统结合现有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上报工作扩展证书类别和采集信息或者新建系统采集涉及补贴的各类证书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专项职业能力特种作业操作等)。方式二是结合职业培训券的服务实现信息事前事中归集如在完成所有培训后上传职业技能证书)。方式三是前两种方式混用以适应传统培训机制职业培训券机制并存的情况

2.社保卡用于职业技能培训

(1)身份凭证用卡在个人培训报名申领补贴时通过实体社保卡插卡电子社保卡扫码线上电子社保卡身份认证等方式进行本人身份确认

(2)培训签到用卡对于线下培训在个人参加培训环节按照课程表的上下课时间结合实体社保卡的插卡和验密认证或者电子社保卡的人脸识别和手机地理位置定位进行培训实名登记签到如所在位置在以培训机构为中心的有效半径范围内参训人员还可通过手机进行签到)。对于线上培训可直接结合电子社保卡的身份认证机制完成签到

(3)培训费缴纳涉及个人需要自费承担部分培训费的情况或者需个人全额垫付再返回补贴的情况个人可以通过社保卡银行账户直接缴纳培训费

(4)培训补贴进卡涉及个人的补贴待遇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等),直接进社保卡银行账户不再由个人填写银行账户信息避免个人线下申请补贴的繁杂手续并可进一步发展为线上申领待遇或者依据培训结果直接发放待遇

(5)提供移动端服务结合电子社保卡广泛的服务渠道扩大面向个人的移动端线上服务包括提供培训项目和培训机构目录检索发展网上报名网上补贴申请服务提供职业技能证书查询通过电子社保卡实现网上报名网上培训的身份认证

实施步骤

系统测试。确定中山区和金普新区作为大连市职业培训券试点地区。市本级及两地区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出职业培训券测试申请填报测试入网申请表测试信息采集表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设置管理员账号在测试环境中设置试点企业和试点培训机构管理员账号以及企业和培训机构地址坐标使用培训打卡签到)。人社系统后台和电子社保卡APP均可操作在此基础上通过部平台手动生成职业培训券向试点企业职工试点培训机构中参训的部分就业重点群体先行发放“抵用券+定向券”。根据我市培训监管或者实名制管理需要利用部平台结合实体社保卡和电子社保卡的实名实人认证培训签到打卡等功能全流程开展生物认证考勤培训过程监管数据协同职业培训券核销等接入测试

责任单位局职建处市就业中心市社保中心中山区金普新区人社局职业培训管理部门

完成时限:628日前

正式上线在完成职业培训券业务模式功能模式发放模式设置的基础上逐级向省网信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出职业培训券正式申请填报正式入网申请表提交验收录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正式环境中为我市设置管理员账号并在相关渠道上线职业培训券业务试点地区在正式环境中申请设置人社部门企业培训机构管理员账号以及职业培训券模板组织发券用券等

责任单位局职建处市就业中心市社保中心中山区金普新区人社局职业培训管理部门

完成时限:6月底前

(三)正式运营

1.中山金普两地区分别确定各辖区内职业培训券正式运营企业和机构原则上企业机构分别不超2),组织培训业务经办人员、信息技术管理人员、运营企业和培训机构进行系统业务经办及应用实操培训。

责任单位中山区金普新区人社局职业培训管理部门局职建处市就业中心市社保中心

完成时限:716日前

2.在试点成熟基础上中山金普两地区在各辖区内面向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全面推行职业培训券其余各地区除中山金普外在各辖区内确定职业培训券正式运营企业和机构原则上企业机构分别不超2),组织培训业务经办人员、信息技术管理人员、运营企业和培训机构进行系统业务经办及应用实操培训。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社局职业培训管理部门局职建处市就业中心市社保中心

完成时限:7月底前

全面推广在试点成熟基础上,召开我市职业培训券现场观摩会暨业务工作培训班组织全市人社系统赴中山区或金普新区运营企业和培训机构现场观摩调研经验交流对职业培训券的工作要求和相关系统操作进行培训各区市县人社局及职业培训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培训机构进行业务培训和操作培训。8月底前在全市所有区市县面向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全面推广职业培训券同时做好全省职业培训券现场观摩会暨业务工作培训班的准备工作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社局职业培训管理部门局职建处市就业中心市社保中心

完成时限:8月底前

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社保卡平台等方式,向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进行宣传推广。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帮助行业企业培训机构劳动者了解职业培训券的使用意义使用场景相关政策及操作方法等引导各方积极参与职业培训券推广应用工作

责任单位局职建处市就业中心市社保中心各区市县人社局职业培训管理部门

完成时限:9月底前

完成上线应用在做好职业培训券全面应用工作基础上继续配合部省两端做好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库建设及社保卡在职业技能培训中应用工作按照工作方案有计划分批次分类型开展制券发券工作积极引导劳动者领券用券确保职业培训券上线应用

责任单位局职建处市就业中心市社保中心各区市县人社局职业培训管理部门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加强业务指导指导各地区组织和开展职业培训券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培训管理部门制券、发券;指导相关企业、培训机构受理、核销职业培训券;指导劳动者领券、用券。

责任单位:局职建处市就业中心市社保中心各区市县人社局

完成时限:全年

做好工作总结总结全年职业培训券推广应用工作中的做法经验问题和建议年底前报送至局职建处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社局职业培训管理部门局职建处市就业中心市社保中心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全方位推行职业培训券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安排面向所有参加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发放职业培训券为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提供职业培训券领取使用服务有序引导劳动者持券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职业培训信息化水平和培训质量同时可与中国职业培训在线等培训平台探索建立职业培训券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共同搭建线上监管及评价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监管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线上培训质量和资金安全

责任单位局职建处市就业中心市社保中心各区市县人社局职业培训管理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起长期推进

 

 

 

 

 

 

 

 

 

 

附件2

 

大连市职业培训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  宏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副组长:刘新峰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钱  盈   市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金  戈   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任志刚   市就业服务中心教育培训部部长

       张  剑   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于  洋   市就业服务中心教育培训部副部长

吴  剑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建处主任科员

罗  涛   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主任科员

刘  博   市就业服务中心教育培训部科员

宋琳琳   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科员

大连市职业培训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办公室主任由刘新峰同志兼任。

 

 

 

 

附件3

 

2021年各地区职业培训券应用计划分解表

 

序号

区市县

培训券发放数量

培训券使用数量

1

中山区

16900

1690

2

西岗区

15600

1560

3

沙河口区

22100

2210

4

甘井子区

28600

2860

5

旅顺口区

7020

702

6

普兰店区

7800

780

7

瓦房店市

9100

910

8

庄河市

7800

780

9

长海县

780

78

10

金普新区

52000

5200

11

高新区

20800

2080

12

长兴岛经济区

6500

650

合计

195000

19500

备注:参照《大连市2021年各地区职业培训计划指标》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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