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连市开展新型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转载 】

大就发〔20213

 


关于印发《大连市开展新型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大连市开展新型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2021419日  

 

 

大连市开展新型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完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要求,充分发挥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和服务发展的双重作用,通过进一步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实现有技能好就业、长技能就好业、高技能就业好,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坚持需求导向,以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未就业人员为主要对象,以公共实训机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要载体,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为主要形式,以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做到“应培尽培、愿培则培、需培就培”。职业技能培训瞄准世界先进国家水平,通过2—3年努力,造就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的劳动者队伍,达到南方先进城市水平。

二、工作目标

——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更加完善。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实施体系更加健全,企业职工培训制度普遍形成,技能人才多元评价制度基本建立,技能人才发展的制度体系和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

——职业技能培训机制更加健全。培训资源优化配置、培训载体多元发展、劳动者按需自主选择、政府监管服务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培训方式更加灵活多样,培训内容与产业发展、企业岗位需求相匹配。每年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7.5万人次以上,劳动者无技能就业的现象基本消除。

——职业技能培训质效明显提升。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比例达3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30%以上,劳动者素质和技能普遍提高,聚焦我市重点产业人才需求,培养一批具有突出创新能力、支撑产业发展的优秀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有效增强。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企业岗位职工技能等级提升工程

支持引导企业结合生产实际和岗位需求制定技能人才培训规划,利用生产间歇和设备维护时间,结合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依托企业培训机构、职业院校,推动企业开展职工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转业培训、业务研修、技术比武等活动,采取工学交替、产教融合等多种培训形式,每年分别对5000名无技术等级或已经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的职工进行技术等级提升培训,按规定标准落实补贴政策。鼓励企业用足企教经费,支持职工通过自学提升技术等级,对符合规定的给予培训补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团市委等,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灵活就业人员技能就业工程

支持各类院校、培训机构、互联网平台企业,组织灵活就业人员面向新职业、新技能和新就业形态,重点开展装备制造、信息服务以及养老、托幼、家政、餐饮、维修、美容美发等技能培训,对有创业意愿的灵活就业人员,组织开展开办店铺、市场分析、经营策略等方面的创业培训。将新业态的职业(工种)纳入到技能培训补贴目录清单,灵活安排培训时间和培训方式,力争每位灵活就业人员都得到一次就业创业培训,对符合规定的给予培训补贴。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规范有序的求职招聘、技能培训、人力资源外包等专业化服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未就业人员职业能力养成工程

坚持以就业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继续开展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和创业培训,重点开展媒体运营、网络营销、电子竞技、健康照护等新职业以及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无人机驾驶等新技能和网络平台就业创业等新业态等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并提供相应的技能鉴定和技能岗位对接服务,对符合规定的给予培训补贴,促使高校毕业生更好就业。

结合产业发展、市场紧缺职业以及就业意愿,组织开展农民工及重点就业人员订单式技能培训、定向定岗培训、岗前技能培训,大力开展实用易学、就业前景好的维修、家政、养老、看护、餐饮、保安等技能培训和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直播销售员、汽车代驾员、保育员等新职业新业态培训,加强对职业素养和爱岗敬业精神的培养,对符合规定的给予培训补贴,确保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

面向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贫困家庭子女、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距刑满释放不足一年的服刑人员(含社区矫正人员)、戒毒人员(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城乡贫困劳动力及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补贴直补培训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国资委、市妇联、市残联、市总工会、团市委等,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高技能人才技能振兴工程

根据我市先进制造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现代化经济体系产业链需求,支持企业围绕核心工种开展专项技能培训,创新“双元”育人机制,推动企业与职业院校深入合作,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鼓励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以提高实际操作能力、提升创新能力为目标,制定合理的培训方案,着力提升技师、高级技师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支持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到职业院校从事兼职教学的企业高技能人才,兼职期内按课时给予兼职津贴。

每年选树20名“大连工匠”,一次性给予每人12万元奖励。选拔一批高技能人才并给予一定薪酬补贴。评选一批“大连市青年拔尖技能人才”给予一次性奖励和进修资助。鼓励企业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设置首席技师职位,参加各级各类高技能人才项目申报。支持拥有一技之长、追求精益求精的技能专家领衔成立技能大师工作室,传授技艺特长和绝技绝活,每两年开展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选拔,对获选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技能大师工作室团队成员取得相应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按规定给予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师带徒补贴。每年组织企业一线优秀高级技师和职业院校教学名师开展紧缺职业(工种)高级研修,为培养高技能人才提供强有力的后备人才支撑。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以赛促训工程

积极备战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省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依托我市职业院校、高校及企业,建设大连市世界技能大赛选手培训基地,对开展二产类、三产类竞赛项目的培训,按规定给予补助。对入选国家级世界技能大赛的集训基地一次性给予经费支持。对大连选手入选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的,一次性给予大连选手、专家教练团队补贴;对代表国家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的大连选手、专家教练团队,按获得奖励等级一次性给予补助。对参加国家级、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取得前六名的选手,按名次给予奖励;对参赛选手选送单位为职业院校的,一次性给予职业院校奖励。对按规定选送技能人才参加市级以上(不含市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的,给予选送单位赛前经费补助。

广泛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对标世界技能大赛标准和竞赛规则,高标准办好大连市职业技能大赛,行业主管部门、群团组织、行业企业协会等单位按世界技能大赛标准组织市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的,按项目给予资助。支持企业推荐优秀技能人才参加各级各类企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给予参赛职工所在企业职业技能竞赛补贴,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为大批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提供平台。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互联网+职业培训”工程

组织各类劳动者通过网络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重点依托人社部推荐的54家职业技能培训线上平台机构组织开展各类培训,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推动应用型本科院校、职业院校、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开发线上培训课程,与线上培训平台合作开展线上培训,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智能终端等信息网络技术在职业技能培训领域的应用,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便利度。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就业指导、工匠精神、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环保和健康卫生以及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等内容纳入线上课程内容。开展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试点工作,依托电子社保卡线上渠道,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人员发放电子培训券,作为劳动者免垫付便捷享受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的载体,实现对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合理引导、实名培训服务、精确资金监管、全局宏观分析,逐步形成以社保卡为载体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职业能力等级多元评价工程

鼓励企业、技工院校为本企业、本院校学生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逐步探索企业结合产业实际,在职业资格目录范围之外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同时鼓励具备认定资格的企业、职业院校,为社会人员和不具备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职工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并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有广泛影响力、考核评价经验、良好公信力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力争2—3年内,实现经备案企业达到100家,经备案职业院校达到20个,各区(市)县至少有1个经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构建以职业院校、大型职业培训机构为主体,市级公共实训基地、世赛集训基地、骨干企业为辅助,行业协会为补充的社会培训评价体系。突破职业技能资格考试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时年龄、学历、资历、身份等限制,对申报高级工(含)以下等级时适当放宽申报条件,对掌握高超技能、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技能人才,可破格或越级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对技能水平高、业绩突出、贡献较大的生产一线技能劳动者,可通过考察能力、实绩和贡献,直接认定职业技能等级,进一步畅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政策措施,建立技术工人职业技能等级与工资挂钩机制,按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等级技能人才,工资不低于所在企业全体职工平均工资,不断提高技术工人津贴水平。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等,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技术技能人才职业贯通工程

鼓励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转评技能等级序列,积极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系列职称评审。鼓励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参评助工、工程师、高工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鼓励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级职称;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鼓励申报评审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鼓励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符合职业技能评价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鼓励按有关规定申请参加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评价。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等,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技能培训服务保障工程

积极为各类劳动者提供完善的职业培训政策信息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定期公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引导各类劳动者根据市场需求,选择适合自身需要的职业培训和就业项目。每年面向有就业意愿、已取得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特别是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组织开展专场招聘会,有针对性地面向用人单位发布求职者技能信息,加强岗位供需对接,促进高技能人才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建立企业用工培训对接机制,根据企业提出的用工人数、吸纳人员类别、技能等级等需求,分层次实施针对性、实用性服务,为企业提供用工保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总工会等,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实施工匠精神弘扬工程

大力培育和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挖掘工匠精神的大连基因,编写具有大连特色的工匠精神读本,纳入全市职业院校教育课程体系,培育师生职业操守。组织“技能大师”“大连工匠”和技能大赛获奖者进课堂、进企业、进赛场、进车间,开展先进事迹宣讲活动,增强技能人才的职业荣誉感、自豪感、获得感。面向全市企业、职业院校组织开展以“弘扬工匠精神,建功十四五”为主题的演讲比赛活动,加强技能人才激励表彰工作,激发技能人才创业创新激情,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创造伟大的社会环境。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等,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持续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促进新动能成长壮大和实现高质量就业的重要任务,精心谋划,积极推进。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有关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力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政策资金。要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投入,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各级财政部门要对师资培训、职业技能竞赛、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开发、新职业研究、职业技能标准开发等基础工作按规定给予支持保障。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机制,通过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人才资金、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社会捐助赞助、劳动者个人缴费等多种渠道筹集培训资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制定培训计划。要适时向社会公布承担政府补贴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的机构和技能等级评价认定机构目录,公布指导性的培训项目目录(含急需紧缺工种目录)。结合本地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状况、企业用工情况,及时统计分析定期向社会发布劳动力资源供求和培训需求信息,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要做好本行业技能人才需求预测和培养标准确定工作,各类企业要结合企业生产发展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总工会等,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发展实训基地。根据技能人才发展需要,立足本区产业发展、升级转型,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技术先进、资源共享的原则,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各类职业教育培训资源,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面向广大职业院校、职业培训学校以及行业、企业提供职业培训、技能实训、师资培养、技能竞赛、技能鉴定等服务,完善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体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编辑: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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