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安全生产领域相关部门安全隐患举报电话

作者: 大连市应急管理局 【 转载 】

受理单位

举报电话

受理范围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411-83722020

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

国家管网集团大连输油气分公司

4001198383

大连瓦房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0411-66504775

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0411-83680720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的安全隐患问题(不含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和使用)。

大连市公安局

治安支队

12345

1. 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非法购买、储存、使用;

2. 烟花爆竹非法运输、燃放、储存;

3. 民用爆炸物品非法购买、运输;

4. 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内单位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交警支队

0411-83635222

饮酒驾驶、超载超员、悬挂假牌、飙车飙声、改型违法行为。

内保支队

0411-88057584

安全生产事故案件举报。

大连市自然资源局

森林防火(执法)处

0411-82665119

1. 越界开采和违法违规采矿行为导致的安全隐患;

2. 森林火灾、火情。

矿管(地勘)处

0411-82829769

地质灾害隐患。

海洋经济发展处

0411-82633156

近岸海域海洋赤潮、绿潮、水母灾害暴发。

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处

0411-82633130

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督导。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

18840961223

1.涉辐射环境安全隐患及违法行为;

2.涉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隐患及违法行为。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质量安全处

0411-81988861

全市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隐患。

公用事业处

0411-81988858

全市城镇燃气设施和用户用气安全隐患。

村镇建设处

0411-81988860

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及地震高烈度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工程安全隐患。

大连市城市管理局

0411-82864503

市政设施(排水、道桥、路灯)维护、管理的行业安全工作。

0411-83641122

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城市建成区内国有森林防火。

0411-83627159

城市环境卫生行业(主要指运营、维护)方面的安全。

大连市交通运输局

大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0411-84245522

0411-84255505

1. 道路普通(危险)货物运输、物流仓储经营企业危及安全事项;

2. 城市公交、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客运站、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及相关企业危及安全事项;

3. 出租汽车、网约车、汽车租赁企业危及安全事项;

4. 驾驶员培训、汽车维修企业危及安全事项;

5. 港口经营企业危及安全事项;

6. 水路客货运输企业危及安全事项。

大连市航运和物流发展服务中心

0411-39989399

国省干线公路和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危及安全事项。

大连市水务局

0411-82709366

1. 水务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务行业的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的安全监督管理;

2. 全市水务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3. 指导、督促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

4. 全市供水工程安全监管工作。

大连市农业农村局

0411-83606110

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大连市应急管理局

0411-82559999

1. 非煤矿山、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批发、零售、仓储、餐饮、住宿,(不含燃气的安全监管)]等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和发电企业(不含核电、垃圾发电)的安全生产隐患(特种设备除外);

2.全市铁路无人看守道口(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地方铁路的无人看守道口除外)的安全隐患。

各区市县(先导区)应急局

中山区应急局

0411-82565110

西岗区应急局

0411-83613040

沙河口区应急局

0411-84368613

甘井子区应急局

0411-88159819

高新园区应急局

0411-84798618

金普新区应急局

0411-87533962/87533994

旅顺口区应急局

0411-86395799

普兰店区应急局

0411-83180208

瓦房店市应急局

0411-85617122

庄河市应急局

0411-89706110

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

0411-85281987

长海县应急局

0411-39373996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411-84312999-1316

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大连海事局

0411-87599413

船舶航行安全、船员适任、船舶防污染。

大连市消防救援支队

12345

1.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2. 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3. 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4.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5. 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6.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7. 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8.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

9.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

10. 使用不符合市场准入的、不合格的或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

11.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人员违规从业执业的;

12.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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