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教育局 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大连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大教发〔2021〕50号)

作者: 大连市教育局 【 转载 】

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各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大连市教育局 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大连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教发〔2021〕28号)要求,经各职业院校申报、大连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确定大连职业技术学院等12所职业院校为大连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附件1),大连枫叶职业技术学院关务与外贸服务专业群等7所职业院校为大连市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附件2)。现将立项建设单位予以公布,并就做好项目建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工作

各地区、各学校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以项目建设为牵动,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投入力度,建设一批引领改革、对接产业、支撑发展的大连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构建具有大连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大连率先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能支撑。

二、系统推进项目实施

各立项建设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推进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实施方案通知》有关任务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主动服务大连主导产业发展需要,围绕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专业建设、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智慧职业教育建设、扩大教育交流合作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和年度项目建设任务书,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统筹推进项目实施,同时完善相应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加强项目绩效管理

各相关地区、各立项建设学校要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对项目建设过程实施动态监测和评估改进,强化目标导向、项目管理和过程管理。各相关地区要切实落实举办中等职业教育的主体责任,对本地区进入立项建设单位的所属学校给予资金支持。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将充分发挥统筹规划、宏观管理作用,加大政策支持,统筹市级教育资金对立项建设学校给予定额奖补支持,并组织项目绩效评估,同时鼓励学校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方式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保障建设任务顺利实施。


附件:1.大连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名单

           2.大连市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名单  

大连市教育局          大连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教发〔2021〕50号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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