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大连市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创新联合体备案工作的通知

作者: 大连科学技术局 【 转载 】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通过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创新联合体形式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我市技术创新体系构建与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大连市实质性产学研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创新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联盟、联合体组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聚焦石油与精细化工、先进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等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新一代信息技术、洁净能源、生命健康、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现代农业、文化和科技融合等领域创新发展,瞄准新一代人工智能、增材制造、第三代半导体、量子科技等未来型产业,探索各类创新主体共享资源、协同创新、共同转化的新机制,支持创新项目向产业聚集,支持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支持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和服务链深度融合。

(二)联盟对外责任主体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应在本行业处于骨干地位。联合体对外责任主体单位除具备联盟条件外,应在行业内处于领军或主体地位的龙头骨干企业,具备强的创新资源整合能力。

(三)联盟成员单位原则上要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多个独立法人组成,且核心成员单位应以创新型企业、高效和科研机构为主。联合体原则上主要由行业内独立企业法人组成,核心成员单位应在行业范围内具备广泛的代表性。

(四)联盟、联合体应在产业发展战略研究、规划制订、关键技术联合攻关、科技成果转化与项目实施、行业交流、市场推广、品牌培育等方面开展实质性工作。

(五)联盟以企业的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协议中有明确的技术创新目标,能够形成生产力。

二、备案程序

(一)自主申请。“盟主”企业登录“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本着诚信原则在线提交备案申请表。 

(二)县区推荐。各区市县、先导区科技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所推荐企业相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负责。

(三)审核确认。市科技局依据联盟、联合体备案条件,可聘请专家或有关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经审核符合联盟、联合体建设基本条件,予以备案。

三、有关要求

(一)备案日期:网上备案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二)申报材料:联盟、联合体备案申请表(附件),协议文本复印件,全部成员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高新处:负责精细化工、氢能源、人工智能等高新和工业领域,联系电话:39989881

社农处:负责生命健康、现代农业、绿色技术等社会发展和农业农村领域,联系电话:39989856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张俊华 18340837680 

冯浩东 15840923121

附件:联盟、联合体备案申请表.doc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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