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2-2023年度大连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各会议定点场所: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节约会议费支出,按照《大连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大财行〔2015〕1003号)和《大连市会议管理办法》(大委办发〔2014〕9号)等有关规定,2021年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的会议定点场所于2021年12月31日期满。为保障我市党政机关会议需要,本次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53家宾馆饭店作为2022-2023年度大连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一)市党政机关召开会议应按照《大连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大财行〔2015〕1003号)和《大连市会议管理办法》(大委办发〔2014〕9号)的要求,严格控制会议规模,按会议类别执行各项标准。
(二)市党政机关凡能在本机关会议场所召开的会议,不另租场召开,确因本机关会场条件限制需要另选会议场所的,应根据会议规模、类别在公布的会议定点场所范围内自行选择。
(三)市党政机关应当加强会议经费管理。根据会议类别及规定的会议限额标准,在协议价格内支出会议经费,不得擅自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扩大会议费开支范围。
(四)对会议地点不符合要求、报销手续不齐全的会议经费,财政部门不予核拨。
二、服务期限
本次会议定点场所服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监督管理
在会议定点场所服务期限内,市财政局负责对定点场所的履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市党政机关对我市会议定点场所提供的服务,如出现不按要求履约等情况,可向市财政局投诉,电话:82569659。
四、其他事项
2022-2023年度大连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协议价格表详细信息可查询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信息系统:
http://meeting.mof.gov.cn/
附件:2022-2023年度大连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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