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转载 】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连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0日        


大连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辽政发〔2021〕1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深刻认识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意义

我市自1953年3月成立首届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来,始终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造福群众,先后获得“全国清洁城市”等荣誉,特别是1993年在全国百万人口以上城市中率先进入“国家卫生城市”行列,并一直保持至今。我市在改善卫生状况、美化生态环境、控制传染病流行、促进人民健康、推动城市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历史成就。但目前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爱国卫生运动机构弱化、城乡卫生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全社会重视与主动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积极性不高、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还未完全形成等,难以适应当前爱国卫生工作需求。

爱国卫生运动是我们党把群众路线运用于卫生防病工作的成功实践,是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的伟大创举。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批示的要求,是执行《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要求,也是加强我市特大城市社会治理和城市精细化管理、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必须深刻认识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优势,丰富爱国卫生运动内涵,创新方式方法,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有效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群众防病意识和健康素养,加快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形成全民参与健康治理的良好社会局面。

二、认真落实爱国卫生运动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树立“大卫生、大健康”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科学治理,全民共建共享”的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方针,丰富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大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总结推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经验做法,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高市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为实现健康大连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爱国卫生整体联动格局更加优化,公共卫生设施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境面貌进一步改善,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广泛普及,卫生城镇覆盖率进一步提升,健康城市建设深入推进,健康细胞建设广泛开展,爱祖国、讲卫生、树文明、重健康的浓厚文化氛围普遍形成,爱国卫生运动传统深入全民,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高。

三、全面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工作任务

(一)全面强化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1.强化环境治理统筹协调。通过环境卫生“四级联创”抓综合治理,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卫生乡镇”成果、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为抓手,通过健康城市城乡两端发力抓固效升级,抓深化促转型,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经常化,丰富爱国卫生运动内涵,实现从外在美向内在美、环境美向发展美转变,推进城市环境净化、绿化、美化,逐步建设与城市发展定位相符的城市环境。〔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以下各项工作均需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建立完善环境卫生长效机制。按照基础设施运行常态化、配套管理长效化要求,探索建立以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为责任主体、乡镇(街道)政府为管理主体、村屯(社区)组织为落实主体、市民为受益主体、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长效管护制度,全面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立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工作机制,提高清扫保洁效能。加强空间布局管控,围绕土壤、地下水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实施分阶段、分类别治理,开展污染源头治理、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达到省考核要求。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

3.深入推进村庄清洁行动。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厅字〔2021〕44号)要求,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实施以“三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并深入持久推进,清理村内道路及道路边沟内积存垃圾,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开展家庭内外环境清洁,治理农村黑臭水体,铲除病媒生物孳生环境,优化村庄生态环境,实施村庄美化绿化,提升村容村貌。到2025年,完成辽宁省美丽宜居村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4.建立环境治理效果评价体系。逐步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构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健全污染防治大数据管理平台。持续开展空气、水、土壤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调查。制定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效果考核评价办法,定期开展效果评价。(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

(二)全面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1.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通过政策鼓励、宣传教育等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垃圾分类,促进习惯养成,推动垃圾分类进校园、进课堂,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实施垃圾分类红黑榜制度,逐步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到2025年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和原生垃圾“零填埋”,分类出的“其他垃圾”全部实现焚烧处理,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推进县域生活垃圾和污水统筹治理,有条件的地区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到2025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基本实现自然村组全覆盖,积极创建省级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加快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加强医疗废物和污水实现无害化处理。推进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建设。开展入海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城镇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推广科学施用农药化肥技术,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清洁生产示范区市县(先导区)建设,整体推进非畜牧地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以液体粪污肥料化利用为纽带的种养结合提升县。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到2025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农膜回收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均达到90%。(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教育局)

2.全面推进厕所革命。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科学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稳步推进”原则,推广适宜农村改厕技术和产品,进一步加大对改厕产品质量和施工建设质量监管,抓好工程监理和竣工验收。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卫生厕所,强化管理维护,逐步扩大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覆盖面。推进学校厕所改造,全面提升中小学厕所环境和规范化卫生管理水平。深入推进旅游厕所提档升级,设置指示标识,提升管理维护水平。深入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厕所整治专项行动。大力开展农贸市场、客运站等重点公共场所厕所环境整治,有效改善公共厕所环境卫生状况。加强各地区城区公厕建设,逐步消除旱厕。建立健全农村厕所管护长效机制。(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市管理局、中铁沈阳局大连站)

3.依法严格饮用水管理。积极开展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完善水源保护、自来水生产、安全供水全过程监管体系,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以“稳定水源”为主线,“抓两头带中间”优化农村供水工程布局,建立完善“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和管理体系,规划“三个一批”工程,即有条件的地区,规划建设一批规模化工程(万人工程和城乡一体化工程),实现城乡供水统筹;基础薄弱的地区建设改造一批小型规范化供水工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其他地区更新改造一批老旧供水工程和管网,提升供水保障水平。加快城市供水设施建设改造,持续做好饮用水末梢水质监测,加强城市二次供水规范化管理。到2025年底,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城市(含县级市)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4%以上;完成省政府城市供水管网更新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

(三) 强化重点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和病媒生物防制。

1.深入开展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环境卫生整治。推进城市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全市建成区内达到标准化农副产品市场比例不低于70%。推进取消市场活禽交易工作。推行“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加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生产经营加工场所监督管理,食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到2025年,实现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完成省小餐饮“明厨亮灶”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

2.落实病媒生物综合防制策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孳生地本底调查,实施有害生物防制措施。加强病媒生物防制专业机构、队伍、行业协会建设,推进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向区市县延伸,提高病媒生物监测能力和媒介传染病预警能力,定期开展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标考核。落实病媒生物控制活动论证评估机制,做好区域性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市卫生健康委)

3.按照疫情防控和日常消毒要求,做好商超、农贸市场、车站、学校、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楼道、电梯、卫生间等薄弱区域的定期清洁和消毒,规范电梯候梯厅、轿厢、按钮、自动扶梯扶手带等乘客聚集区域和容易接触部件的日常通风、清洁和消毒工作。落实好冷链食品装卸、运输、储存、生产、经营等环节人、物、环境同查共防措施,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职业防护,建立健全运输工具和仓储区域消毒、信息登记管理等制度,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大连海关、大连国际机场集团、中铁沈阳局大连站)

(四) 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1.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引导群众践行《大连市民卫生健康公约》《大连市民文明公约》,树立文明卫生意识,培养自主自律生活方式。巩固不随地吐痰、正确规范洗手、室内经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重咳嗽礼仪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良好习惯。将培养文明卫生习惯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建设内容。提倡合理膳食,适量运动,不吸烟、早戒烟,少饮酒、不酗酒,重视心理健康,及时调节负面情绪,生活规律,睡眠充足。〔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办)、市卫生健康委、大连新闻传媒集团〕

2.践行绿色环保生活理念。积极开展生态道德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切实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大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等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引导群众争做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推进校园节能、环保健康灯光视觉环境改造工程全覆盖。完善城市慢行系统,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大力倡导绿色出行。倡导珍惜水、电等资源能源,树立爱粮节粮等意识,拒绝“舌尖上的浪费”。倡导使用环保用品,推动塑料产品替代和限制使用,加快推进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餐具等的限制禁止工作,解决过度包装问题。(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局、大连新闻传媒集团)

(五)全面实施健康促进行动。

1.普及健康科普知识。以公共卫生安全、重大疾病防控及不同季节重点流行疾病防控等卫生健康知识为重点,建设健康科普专家库,出版、遴选、推介健康科普读物和科普材料。在媒体设置健康栏目,健全完善全媒体协同、线上线下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健康科普工作机制。有组织有计划开展日常健康指标检测、群众逃生、急救、科学就医、合理用药等科普知识和健康管理技能宣传培训。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将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作为中小学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保证爱国卫生运动及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知识知晓率达到100%,以“小手拉大手”促进全社会形成文明健康生活习惯。〔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广电局、市妇联、大连新闻传媒集团〕

2.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坚持以“健康中国、运动辽宁”为主线,广泛组织开展大连国际马拉松赛、市民徒步大会等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积极参加辽宁“十大品牌”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加大“互联网+体育”应用,利用微信、抖音等自媒体,宣传普及居家健身方法。到2025年,基本建成“全覆盖、多样化、高质量”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占全市总人口比重达到52%以上,《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达到93%以上。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逐步形成,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2平方米,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4.5人。(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大连新闻传媒集团)

3.促进市民心理健康。加强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宣传,引导群众科学认识心理健康与身体健康之间的相互影响,重视睡眠健康,正确认识抑郁、焦虑等常见情绪问题,掌握缓解压力的方法,引导形成和谐向上的家庭和社会氛围。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培育一批由心理专家、心理咨询机构创办的为公众提供公益服务的热线、公众号等心理援助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深化重点干预措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率先开展职工心理健康评价工作,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增加心理健康评价内容。各级各类学校应设立心理咨询室,共青团、工会等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并建立心理健康服务团队或通过购买服务形式,提供健康宣传、心理评估、教育培训、咨询辅导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大连新闻传媒集团)

4.营造无烟环境。贯彻《大连市控制吸烟条例》,加强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利用世界无烟日、世界心脏日等主题日广泛开展控烟宣传。大力推进无烟机关、无烟医院、无烟学校、无烟家庭等建设。倡导无烟婚礼等庆典活动。关注青少年吸烟问题,打击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行为,严格烟草广告监督执法,为青少年营造远离烟草的环境。完善戒烟服务体系,推广12320和4008085531戒烟热线咨询。(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烟草专卖局、大连新闻传媒集团)

5.培育健康饮食风尚。广泛开展文明用餐活动,推广“分餐进食”“公勺公筷”“光盘行动”等文明行为。推动慢性病营养防治,开展人群营养健康状况等评价工作。推进“三减三健”行动,指导不同人群合理膳食。“十四五”期末,学生营养配餐示范行动覆盖所有城区。(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

(六)全面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健康城市建设。

1.大力推进卫生城镇建设。落实《大连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长效工作机制》,实施国家卫生城镇市级评审程序和评审标准,建立定期评价制度,严格把控创建质量,实施国家卫生城镇创建五年行动方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评比等措施鼓励各地区积极主动创建国家卫生城镇,营造积极主动创建的浓厚氛围。到2025年,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卫生县城全覆盖,新增国家卫生乡镇2个。(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2.全面推进健康城市建设。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健全完善相关法规,落实国家健康城市在卫生健康、法治、教育、社会保障、交通、食品、药品、体育健身、养老服务等各领域的政策措施,加快建设适应城镇化快速发展、城市人口集中的公共卫生体系,实施健康城市评价,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强化健康风险防控,从源头上消除影响健康的各种隐患。(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3.积极推进健康细胞建设。按照健康村镇、健康社区、健康单位(企业)、健康学校、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标准,引导和规范健康细胞建设。采取针对性措施,着力推动全社会健康环境改善、健康服务优化、健康教育普及和健康行为养成,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下沉,筑牢健康大连建设微观基础。“十四五”期间,以区市县为单位,健康细胞建设实现全覆盖,培育省级健康细胞建设示范区市县。(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四、建立完善爱国卫生运动体制机制

确定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周六为全市“爱国卫生活动日”,以“动员起来、组织起来、行动起来”为口号,以提高爱国卫生运动社会发动能力、提升社会力量参与水平、形成有效联动机制为目标,加快构建以专兼职人员为主、志愿者广泛参与、与社区网格化管理深度融合的爱国卫生运动社会动员新体系;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形成“一会一网一案一图”爱国卫生运动社会动员新格局;建成“战时”“急时”管用,平时宣传服务好用的爱国卫生运动社会动员新机制。

(一)完善爱国卫生工作机制建设。

持续巩固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建设。爱卫会日常办事机构(爱卫办)在政府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内独立设置,在部门设置、职能调整、人员配备、按规定投入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乡镇(街道)依托公共卫生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定期召开爱国卫生工作专题会议,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建立健全爱国卫生监督员、协管员队伍。(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市委编办,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二)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

组织发动卫生健康、医疗机构、大专院校等专业领域人员加入志愿者队伍,壮大爱国卫生运动志愿者专业力量。通过爱国卫生青年联席会、爱国卫生志愿者协会等形式,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壮大爱国卫生志愿者队伍,培育爱国卫生运动志愿者生力军。(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市精神文明办、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三)提升社会动员能力。

实施志愿者救灾防病能力提升计划。以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社区传染病防控等知识技能为主,编制培训教材或工作手册,举办培训讲座、实战演习,组织救灾防病能力专业化培训。“十四五”期间,各区市县培训人数分别不少于500人次,年培训人数不少于50人次。实施街区治理能力提升计划。组织招募学生志愿者团队活动骨干,指导基层志愿者团队制定活动计划、发展新成员、开展示范性活动、巩固团队凝聚力。实施村(社区)居民互助网格绘图计划。集中开展村(社区)高龄体弱多病需照顾的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弱势群体排查走访工作,进一步细化网格,确保紧急信息发布和临时性援助服务不落一户、不落一人。力争到2022年6月底,全市所有村(社区)均有一张居民互助网格图(册)。到2025年底,逐步实现临时性援助从应急状态转为常规服务。(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五、切实加强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和民生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和部门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细、落地、落实。市爱卫办(市卫生健康委)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区各部门典型经验和做法。各级财政要按规定将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保障工作需要。市直各部门各司其责,协调联动,按照职责分工扎实部署推进本领域相关工作。各地区要做好上下衔接、规划部署和督导检查等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强化督导评估,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市财政局、各责任单位)

(二)加强宣传引导。

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村庄、进学校、进企业“五进”活动,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特别是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宣传爱国卫生运动,提升宣传效果,引导群众主动关注、积极参与。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直机关工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总工会、大连新闻传媒集团)

(三)加强政策支持。

坚持全民行动,干部带头,从个人家庭入手、从基层抓起、从基础做起。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积极参与社区互助,各单位、学校要创造干部群众、学生参与村(社区)爱国卫生运动的支持环境。每月至少确定半个工作日作为爱国卫生活动日。倡导市民回归社区、回归家庭,积极谋划、主动参与社会大环境和家庭小环境建设。采取将参加村(社区)爱国卫生运动纳入党日活动、社会实践课,以及建立村(社区)活动联系卡等形式,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积极性,最大限度提升群众参与活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来源: 大连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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