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公告〔2020〕013 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我局代表大连市政府拟收回位于甘井子区南关岭街道土地证号为大国用(2004)字第04100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载土地使用权人为大连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收回全部证载土地面积为40750平方米,现予以公告。凡对上述事宜有异议的单位(个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供书面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0411-65850142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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