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企业2019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告关于开展企业2019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告
为鼓励和引导企业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增强守法诚信意识,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现将2019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由市及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等部门分别组成市和区(市)县评价委员会, 并分别下设评价办公室(设在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用人单位诚信等级申报、受理等工作。
二、参评范围
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评价内容
按照《关于印发〈大连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大人社发〔2018〕480号)执行,文件内容可登录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四、申报条件和等级评价标准
(一)申报A级诚信单位,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有合法资质,正常生产经营满一年以上,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未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评为A级。
自2012年度起,已连续三次获得A级或A级以上等级(示范、先进、AAA、AA)的企业可申报晋升2019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先进企业;自2010年度起,已连续五次获得A级或A级以上等级的企业可申报晋升2019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示范企业。
(二)企业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但不属于C级所列情形的,评为B级。
(三)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为C级:
1.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2.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3.因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严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4.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行政处理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的;
5.无理抗拒、阻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6.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申报和评价流程
企业申报:8月18日—9月18日,企业到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参加申报,按要求如实填报企业相关信息。诚信等级评价网上登录位置http://rsj.dl.gov.cn/,点击左下角“诚信评价”,进入网报系统后进行申报。
评审:由市和区市县评价办公室提出评定意见(区市县管辖单位经当地评价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市评价办公室),市评价办公室再提交市评价委员会审核。
公示确定:由市评价委员会在媒体或大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评诚信单位进行公示。
公告结果:由市评价委员会在媒体和大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告全市评价结果,为诚信企业颁发证书。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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