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企业专利清零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关于印发大连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大知发〔2018〕1号)的相关规定,现开展大连市企业专利清零补助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大连市行政区域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企业首次获得发明专利且未获得市知识产权专项补助的。

     三、补助标准

    对企业首次获得发明专利权的,一次性给予3000元后补助。

    四、申报材料

        1.《大连市企业专利清零补助申报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首件发明专利授权通知书和年费收据(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五、申报截止时间

    2020年9月4日

       六、补助资金办理程序

    1.申报单位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申报单位向区市县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申报,由区市县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初审,审核通过后9月11日前报市知识产权局;

    3.市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核通过后,报市财政申请补助资金。

    七、要求

    1.申报材料一式叁份(区市县留存一份),统一装订;

    2.相关材料复印件盖公章;

    3.建立“清零补助微信群”。请申报单位相关人员加手机号13591797787的微信,加入后以“单位名称+姓名”(单位名称可以不加“大连”)的形式修改群内的备注名。

     

        联系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尹昌庆、白爱菊

    电话:84312999-1748    84312999-1722

    邮箱:dlszscqjyycjc@163.com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381号7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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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市知识产权局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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