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一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大政办发〔2020〕4号)、《大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知联〔2020〕1号)文件精神,现开展第一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我市辖区内注册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企业通过拥有的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贷款,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给予贴息:
1.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贷款并已支付利息,质押登记及借贷手续完备;
2.单位财务状况良好;
3.贷款合同的借款人和出质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一致;借款人和权利人不一致的,两者应当同属一个集团公司,或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贴息资金给予补助,每个单位每年贴息额度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大连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
3.出质的知识产权权证书复印件;
4.知识产权质押合同登记的证明材料;
5.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同(或贷款合同、知识产权质押合同、担保合同等);
6.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的证明材料(贷款收款凭证和银行利息支付凭证、银行划款凭证等)。
四、申报要求及截止时间
贴息时间范围:2019年1月1日—2020年7月31日。
申报单位认真填写项目申报材料,登录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办事指南—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https://scjg.dl.gov.cn/index-zscq.html)网页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材料网上提交后,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区市县(先导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审核,审核同意后送至大连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56553892@qq.com。
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9月17日。
联系人:许来庆、陈永江
联系方式:84312999-1638;84312999-1718
微信号:13514115878、13909858787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381号707室
大连市知识产权局
2020年8月17日
分享
-
朋友圈
-
QQ好友
-
微信好友
-
QQ空间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