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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促进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全面振兴新突破的若干政策

各有关区市县人民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大连市促进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全面振兴新突破的若干政策》业经大连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五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31日 大连市促进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全面振兴新突破的若干政策为促进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实现新一轮振兴和发展,提升港口联通性,提升要素集聚能力,培育产业发展生态,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努力取得突破性建设发展成果,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大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带动作用 进一步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6号),促进我市科技创业孵化平台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动我市科技创业孵化体系构建新格局、发挥新效能、实现新提升,依据科技部《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国科火字〔2017〕120号)要求,结合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发展实际情况,我局研究制定了《大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大

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68号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人事)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全市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推动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落实落地,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9〕10号)和《关于印发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社〔2019〕276号),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关于印发中山区支持科技创新促进区域高质量发展政策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中山区支持科技创新促进区域高质量发展政策(修订版)》业经中山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四十一次常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政府2023年9月21日中山区支持科技创新促进区域高质量发展政策(修订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省、市关于推进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精神,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支撑作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政策。第二条 此政策支持对象,是指在中山区辖区范围内工商注册和纳税登记

中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办法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中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办法》业经中山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四十四次常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政府2023年10月27日中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办法为充分发挥财力下沉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加大对区内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工作的扶持力度,促进产业创新融合集聚发展,加快构建具有中山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为中山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财力下沉提高基本财政事权保障能力的通

大连支持数字经济发展十条政策

一、支持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对5G等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区块链等新技术基础设施、超算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及各类数字技术应用试验场地、平台等建设,择优给予新增投资额10%的一次性补助,总额最高可达500万元。二、支持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建设。对经认定的数字经济基地和产业园区,每年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三、支持数字技术应用示范。对数字技术在智慧城市、数字乡村、智慧海洋等各领域的创新应用示范项目,给予新增投资额10%的一次性补助,总额最高可达300万元。四、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对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安全体系建设及新一

大连市“星创天地”管理办法

大科社农发〔2018〕128号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大连市“星创天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星创天地”建设,现将《大连市“星创天地”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大连市科学技术局2018年7月24日(此件公开发布)大连市“星创天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科技部关于发布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的通知》(国

大连市“揭榜挂帅”制项目实施方案

大科发〔2022〕187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大连市“揭榜挂帅”制项目组织实施及资金管理,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大连市“揭榜挂帅”制项目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大连市财政局2022年8月16日大连市“揭榜挂帅”制项目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实施“揭榜挂帅”新型项目组织方式的工作部署,锚定大连市振兴发展“十个新突破”和“三年过万亿”目标任务,建设创新策源中心,奋力实现创新发展新突破,建立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的项目形成机制,实施好市

关于印发《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大科规发 [2023] 2号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我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强化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大连市财政局2023年5月30日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技成果本地转移转化,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强化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市财政科技创新专项中安排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

大连市天津街改造提升招商奖励扶持政策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天津街改造提升招商奖励扶持政策》,活跃街区商业氛围,结合天津街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第一章 支持范围第一条 支持对象主要为注册登记、统计关系、税务关系在大连市中山区(除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九条外),项目实施地在天津街步行街改造提升范围内(民生街-同兴街-民康街-友好路-中山路-昆明街-长江路-保安街-永庆街-吉庆街-同顺街合围区域、胜利广场地上及夹层部分)的个体工商户和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申报单位应依法经营,信用优良,且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第二章 扶持方向第二条 装修改造工程奖励。对天津街改造提升

金普新区支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发展壮大若干政策(试行)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着力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培育壮大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群体,加快构建新区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发展梯队,培育壮大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按照《大连市雏鹰一瞪羚一独角兽一领军企业梯度培育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政策。一、支持对象1.本政策支持的企业包括:雏鹰、瞪羚、种子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独角兽企业。2.受支持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金普新区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2)按照《辽宁省新型创新主体建

大连甘井子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9 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 2019 年重点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及《大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根据《甘井子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设立甘井子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简称“专 项资金”)。为规范资金使用及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区财政预算安排, 专项用于促进我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资金。第三条

大连关于明确我市养老服务资金补贴政策操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大民发〔2015〕223号各区市县民政局、社会事业管理局、财政局:为落实好《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4〕55号)精神,根据《大连市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施细则(试行)》(大民发〔2015〕214号)、《辽宁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申报省财政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民函〔2014〕78号)和国家、省、市对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有关要求,现将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补助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和入住养老机构补贴操作实施中涉及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印发《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改财金〔2022〕13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解决好“一老一小”问题,对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养老托育服务业面临较多困难。为切实推动养老托育服务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托育服务需求,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政策措施。一、房租减免措施(一)养老服务机构和托育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范畴、承租国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94号)精神,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要

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的专项彩票公益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制定《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民政部2017年2月10日附件: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的

大连市跨境电子商务扶持资金管理规定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大连市政府批准同意,现将《大连市跨境电子商务扶持资金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附件:大连市跨境电子商务扶持资金管理规定大连市商务局大连市财政局2022年9月9日 大连市跨境电子商务扶持资金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天津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6〕17号),扎实推进中国(大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建设,

大连普兰店区支持企业发展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壮大普兰店区经济规模,优化产业结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引入优质项目落地,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1.新引进企业  1.1 奖励范围  1.1.1新注册或大连市域以外迁入的企业;  1.1.2税收征管及统计关系在本辖区内;  1.1.3承诺落地后五年内不迁出本辖区;  1.1.4项目资金系非财政性直接投资;  1.1.5除房地产类外的企业。  1.2 资金政策  1.2.1 对工业类项目,符合《普兰店区“十四五”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意见》关于投资强度和亩均税收要求,自项目竣工投产年份起,连续五年按其区级地方经济贡献的

大连市雏鹰—瞪羚—独角兽—领军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着力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快构建我市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发展梯队,培育壮大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促进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大连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从强化主体培育、加大研发支持、强化要素支撑等方面,建立和完善科技企

大连市培育和发展商务领域市场主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做大、做强、做优市场主体的战略决策,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市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发展环境,推动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激发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三年破万亿”战略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商务领域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大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

大连市加快培育优质工业市场主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大连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为主线,着力构建优质工业市场主体培育体系,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激发工业市场主体活力,为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大连挺进“

大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

为深入贯彻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结合全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为主线,以内强素质、外强能力为重点,突出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着力完善基础制度、加强能力建设、深化对接服务、健全指导体系,推动由数量增长向量质并举转变,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大连市加快培育和发展市场主体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大连市振兴发展“十个新突破”“三年过万亿”行动方案》(大委发〔2022〕4号文件印发)、《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大政办发〔2021〕26号)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大连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